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63版)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长卢志强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胡坚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已书面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孔爱国出席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明海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及公司相关规定,需对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投资性物业评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作为确认依据。
公司及所属公司已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所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了物业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共计1,260,512.51万元,2019年度评估增值70,606.76万元,平均增值率5.93%。上述评估增值已经本次会议批准。
三、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196,200,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九、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述议案一、四、五、六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第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晓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5,196,200,6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重新计算分配比例。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公司”、“本公司”)就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5泛控01”)
根据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8月31日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25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本期债券(即“15泛控01”)发行日期为2015年12月22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15亿元。
截至2015年12月23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4,75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5]第311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5泛控01”募集资金合计使用1,494,75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海控01”)、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海控02”)
根据2015年10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11月2日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亿元公司债券。经深交所以深证函 [2015]564 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由于本次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变更为“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两期发行。
首期债券(即“16海控01”)发行日期为2016年1月22 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63亿元。
截至2016年1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3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37,8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62,20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3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第二期债券(即“16海控02”)发行日期为2016年8月10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17亿元。
截至2016年8月10日,公司第二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1,7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7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10,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89,80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6海控01”、“16海控02”募集资金合计使用7,952,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报告期内,首期债券(即“16海控01”)已完成兑付及摘牌。
(三)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泛控01”)、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6泛控02”)
根据2015年10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11月2日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元公司债券。
2016年1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3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两期发行。
首期债券(即“16泛控01”)发行日期为2016年3月8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22亿元。
截至2016年3月8日,公司首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2,2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13,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86,80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第二期债券(即“16泛控02”)发行日期为2016年3月24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13亿元。
截至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二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1,3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3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7,8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92,200,000.00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31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6泛控01”、“16泛控02”募集资金合计使用3,47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四)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海控01”)、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8海控02”)
根据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018 年1月2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3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35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含72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分期发行。
首期债券(即“18海控01”)发行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40亿元。
截至2018年9月10日,公司首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4,0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4,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96,000,000.00元。
第二期债券(即“18海控02”)发行日期为2018年9月13日,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22亿元。
截至2018年9月13日,公司第二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2,20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4,40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600,000.00元。报告期内,第二期债券(即“18海控02”)已完成兑付及摘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8海控01” 、“18海控02”募集资金合计使用6,191,6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五)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9泛控01”)、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9泛控02”)
根据2018年10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57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完成两期发行。
截至2019年7月9日,“19泛控01”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5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9,45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25日,“19泛控02”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5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9,5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19泛控01”、“19泛控02”募集资金合计使用1,048,95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六)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5年3月3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4月16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10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3号文《关于核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8,648,300股新股。
截至2016年1月1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63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9.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5,749,999,992.00元,扣除券商保荐承销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53,392,192.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96,607,799.21元,其中:股本人民币638,888,888.00元,资本公积5,057,718,911.21元。上述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使用5,696,607,799.2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5泛控01
2015年12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路支行(以下简称“廊坊银行银河路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廊坊银行银河路支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廊坊银行银河路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16海控01
2016年1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6年1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3、16泛控01
2016年3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本公司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4、16泛控02
2016年3月,本公司和中信建投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签订了《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时(以孰低为原则),本公司及渤海银行天津分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信建投,同时提供募集资金专户的支出清单。中信建投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