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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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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2、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三)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尚未行使的权益不再行使。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注销人员及数量

鉴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限制性股票合计 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鉴于公司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需对未达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92,85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2,392,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28%。

(三)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684.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0元/股。

鉴于公司2019年4月16日实施了201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方案(含税派现0.04元/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P=P0-V=5.20元/股-0.04元/股=5.16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调整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16元/股。

如本次注销回购完成前,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则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四)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12,347,106.00元(最终价款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确定)。

三、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管以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公司董事、高管以及核心技术、管理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对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按照《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回购注销未达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部分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1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剩余1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192,8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临2020-015)。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28%。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6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2,347,106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045,000股变更为295,652,1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298,045,000元变更为295,652,150元。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申报时间:2020年4月29日-6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联系人:陈国强

4、联系电话:0851-36780066

5、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1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背景

1、根据公司注册地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域调整,公司需对《公司章程》中公司住所地址进行修订。

2、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由于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2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2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鉴于公司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剩余11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2,192,8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2,392,850股已授予但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28%。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6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2,347,106.0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045,000股减少至295,652,15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298,045,000元减少至295,652,150元。

3、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修订条款对比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它条款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2020年修订)》的议案。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2020 年修订)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20-019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为确保重晶石供应量满足生产需求,向其他供应商采购部分较高价格重晶石,导致采购成本同比增加较大;公司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生产所需国内天青石受开采条件的限制,产量减少,而从国外采购部分天青石,导致采购成本增加。同时,公司子公司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所需的碳酸锰和氧化锰矿石/矿粉受供求关系影响,采购价格也高于去年同期。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67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公告编号:2020-020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济阳路8号,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1、3-10、12已经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已经经过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2及相关资料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帐户卡原件或加盖公章的股票帐户卡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0日8:00-12:00,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登记方式

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电话、传真、邮件或其它有效方式登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会议开始前)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万洋

电话号码:0851-36780388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wanyang@hxfz.com.cn

会务联系人:陈国强

电话号码:0851-36780066

传真号码:0851-36780066

电子邮箱:chenguoqiang@hxfz.com.cn

公司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

邮政编码:56120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自行承担交通和食宿等费用。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