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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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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异地股东可于2020年5月18日下午16:00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需要提供前款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附联系电话,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 会议联系人:洪恩杰 张守佳

(五) 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435-3949249

传真:0435-3949616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邮编、传真、联系人

通信地址:中国吉林省通化市前兴路28号

邮 编:134001

联系电话:0435-3949249

传 真:0435-3949616

联系人:洪恩杰 张守佳

(二)会务费用: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 编号:临2020-008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对照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本公司不涉及前期报表追溯调整事项。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 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相关财务指标。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执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执行新修订的收入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365 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通葡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七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由于受进口葡萄酒的影响,国产葡萄酒仍处于低迷期,碎片化严重、购买力下降、厂商低价去库存、产品供大于求的问题在2019年集中显现,公司为适应市场变化,重新梳理产品结构,实现产品精准定位,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对原存货中预期销售不佳、临近保质期以及长期滞销的产品及相关包装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19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72.18万元.其中:返修酒631,58万元,库存商品1,008.69万元,仰慕世家存货431,9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72.18万元,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减少2,072.1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格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股票代码:600365 股票简称:通葡股份 编号:临2020一010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酒制造行业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酒类产品2020年1月份至3月份累计新增经销商0家,退出经销商0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16家,较 2019年年末没有变化。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15号)核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的人民币股票,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15号)核准文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并经2012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日(2012年7月25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格的90%,即8.98元/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到发行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发行数量为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8亿元。截止2013年5月28日,华融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户名: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账号:0200003619027306965)实际收到8户特定投资者认购通葡股份非公开发行60,000,0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且募集资金总额538,800,000.00元之认购资金已全部存入上述认购资金账中。

上述认购资金扣除主承销商佣金及保费13,388,000.00元,主承销商华融证券将募集资净额525,412,000.00划入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0401011000067890账号内。另扣除律师费8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150,000.00元、股份登记托管费用110,000.00元、主承销商佣金及保荐费2,000,000.00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522,35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3年5月29日出具中准验字[2013]10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6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以下账户中:

(二)本年度使用及当前余额: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878,476.63元,闲置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3年6月21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融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站前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1,473,523.37元,存储于下列募集资金专户中: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差额为4,355,628.28元,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与手续费的差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3年4月份重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保证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募集资金安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0,878,476.63元。其中:

1、2013年累计募投项目使用资金146,868,575.00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3,031,155.00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3,837,420.00元。

(3)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

2、2014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6,559,251.00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16,984,936.00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0,869,315.00元。

(3)补充流动资金168,705,000.00元。

3、2015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022,052.43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6,443,252.43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51,578,800.00元。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元。

4、2016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50,863.27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17,715,253.27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35,610.00元。

5、2017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606,966.62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16,480,866.62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126,100.00元。

6、2018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70,768.31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2,470,768.31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0元。

7、2019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

(1)高品质甜型葡萄酒技术改造项目0元。

(2)葡萄酒营销网络建设项目0元。

2013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将上述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9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5年9月24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9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6年9月21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7年9月19日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9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9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