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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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象山25MW光伏发电项目实施规模由原25MW变更为目前已建成并网的10.12MW并结项,并终止本项目剩余14.88MW部分的实施;同意终止乌兰察布5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针对上述变更的项目,连同结项的巩义一期40MW光伏发电项目、红牧二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九十九泉20MW光伏发电项目、巴音二期35MW光伏发电项目、胜利20MW光伏发电项目、巴拉贡10MW光伏发电项目、高新技术工程中心、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等,上述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用)全部用于十一科技承债式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100%股权。截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2019年4月26日),上述涉及的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610,188,151.05元,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本年度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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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
●结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公司拟将本次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120.5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计划,本次拟对收购青海蓓翔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进行结项,并拟在完成结项后连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的流动资金。详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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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乌兰察布50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已完成对项目1、2、4、5、6、7、8、9、10的结项;已终止项目3的实施;已完成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及其自2019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全部用于十一科技承债式收购青海蓓翔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在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8号)核准,同意太极实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每股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万元。由于公司分红派息方案的实施,本次实际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98元/股,认购数量为414,859,43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65,999,99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045,915.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954,075.92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月13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B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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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19年6月底完成了十一科技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惠支行专户(账号:128903297310709)、十一科技江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专户(账号:29010188000189824)、太极实业招商银行无锡分行锡惠支行专户(账号:510900001210102)、太极实业江苏银行无锡分行营业部专户(账号:29010188000187872)、太极实业浦发银行无锡分行专户(账号:84010154500001616)共计5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并将剩余募集资金集中归集到十一科技交通银行成都成华支行专户(账号:511617010018800005512)。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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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10,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5,195.41万元;
注2: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额,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89,389,978.29元(剔除2019年象山光伏发电项目因缩减项目投资规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置换前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9,585,000.00元)。其中:2017年度,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685,198,027.69元,募投项目支出752,149,918.3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00.00元(已于2018年10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直接支出人民币32,838,439.94元;2019年度募投项目直接支出588,788,592.3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71,682,005.58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62,564,097.63元,差异9,117,907.95元,原因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与支付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2017年4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685,198,027.69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德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3,67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10月,十一科技已将其使用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资金380,000,000.00元归还完毕。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7)及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0号)。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及变更情况
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概述”部分。
四、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子公司十一科技,青海蓓翔100%股权已于2019年5月变更登记至十一科技名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875.00万元。
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209.5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因尚未满足约定的付款条件未支付的股权转让尾款。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120.54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3.47%)。其中巩义项目结余3,606.88万元,高新技术工程中心项目结余304.13万元,收购青海蓓翔100%股权项目结余3,209.5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为了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本次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120.54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用于十一科技日常业务经营,并在完成资金转入十一科技账户后及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在完成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尾款。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达到预期效益的募投项目结项、使用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补流资金,有利于子公司十一科技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子公司十一科技流动资金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此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积极推动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设,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并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和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中德证券认为:太极实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太极实业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佳颐女士的辞职报告,李佳颐女士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申请自公司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佳颐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职务。
李佳颐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合规运营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向李佳颐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拟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认真审核、考察,并经公司董事长赵振元先生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孙大伟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八十二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良好,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养。
截至目前,孙大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孙大伟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孙大伟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孙大伟,男,汉族,30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员,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和基金从业资格证。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2015年11月至2016年11月担任江苏聚业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法务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公司律师兼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法务部副部长。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电子邮箱:tjsy600667@163.com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邮编:214000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孙大伟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孙大伟先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孙大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26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6楼太极实业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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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第6、7、8、9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8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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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 8:3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现场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可为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伟文 邮政编码:214000
电话:0510-85419120 传真:0510-85430760
公司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北创科技大厦26楼。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太极实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