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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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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17 公司简称:置信电气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9,476,581.74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为947,658.17元,加上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8,385,489.98元。

鉴于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较低,考虑到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需要,并为谋求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及新材料设备、电力运维业务、低碳节能与工程服务相关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电气及新材料设备包括35kV及以下非晶变及硅钢变产品线、非晶铁心、消弧线圈、线路复合绝缘子、复合绝缘杆塔、复合绝缘套管等;电力运维业务包括雷电监测与防护产品线、高压测试与计量产品线、状态检测系统、工业企业电力运维等;低碳节能与工程服务包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设计、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智能用电相关节能工程、煤层气能效管理等各类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节能、储能产品、碳资产管理、碳审核、碳资产开发、碳交易、碳金融服务、低碳研究及培训等。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专业化非晶变生产商,是国内电网雷电监测与防护领域的行业龙头,是沪深两市第一家涉足碳资产管理业务并且业务链完整的上市公司。电网是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主要应用场所,中低压电气一次设备及配电网运维用于配电网建设及各类行业终端用户;新材料设备用于各级输电线路;电网运维服务用于电网的运行监测、日常维护与检修、集中检修等环节;节能与工程服务、碳资产业务、工业企业电力运维以各类工业行业为主要市场。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电气及新材料设备需要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铜、铁、非晶合金带材、绝缘材料等。生产中心组织集中采购招标,利用批量优势,在保证质量、交付及时的前提下获得价格优惠。生产中心统筹物资管理,进行供应商评级,去劣存优,确保与优质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电力运维业务、低碳节能与工程服务由于产品类别存在一定差异,目前相对独立开展采购活动。

(2)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过程包括产品加工、系统调试等。生产中心根据合同订单组织生产,定期召开S&OP会议(产销协同会议),跟踪生产计划执行情况。生产中心同时负责产业技术改造及大修项目。质量控制中心负责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内部验收及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3)销售模式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营销中心负责组织销售活动,技术部门提供售前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等环节的技术支撑。由于我国电力行业由国家组织建设,市场中采购方比较集中,以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统一招标及其下属单位招标为主。除此之外,石油化工、通信运营商、交通市政、新能源等行业用户也是公司的重要销售对象。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行业的电工电气装备制造板块,电力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和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战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19-2020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的数据显示,2019年在用电需求方面,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23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5%,增速保持增长。第一产业用电量780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及其制造业用电量保持中低速增长;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合计超过50%,拉动效果明显;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

2019年在电力供给方面,电力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均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9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1亿千瓦、同比增长5.8%。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快速增长。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2.39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4%,其中,水电、核电、并网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分别比上年增长5.7%、18.2%、10.9%和26.5%。水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比上年提高。农网升级改造及配网建设是电网投资重点,跨区跨省送电量较快增长。2019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856亿元,其中11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占电网投资的比重为63.3%,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电力燃料供应由紧平衡转向总体平衡,煤矿优质产能逐步释放,进口煤支撑作用较好发挥,电煤供应总体有保障。

总体而言,2019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其中,蒙西、冀北、辽宁、浙江、江西、湖北、海南等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蒙西电网从前几年的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转为2019年以来的电力供应偏紧。

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国家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大背景下,预计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延续平稳增长,在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2019年增长4%-5%,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左右,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1.3亿千瓦,增长6%左右。

4、国家电网招标情况

2019年国家电网配网设备集中招标总量较2018年大幅下降,根据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告信息统计,具体招标情况如下表:

(1)按产品分类统计

(2)按区域分类统计

国家电网2019年配网设备招标总量较2018年下降了约40%。虽然招标总量下降较大,从区域情况看,近三年,华东地区需求呈上升趋势,2019年华东地区招标需求量在全国占比最大。华北地区的需求占比逐年下降,2019年已降至18%。华中地区基本持平,2019年略有下降。东北地区需求是全国最少的,近年来的需求占比基本持平。西南西北地区在2019年需求量增长迅速,在总体招标量大幅缩减的情况下,该地区的需求仍在上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宏观经济增速下降、行业市场需求急剧下滑等不利因素,置信电气坚持“守正创新、合作共赢” 的发展思路,着力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公司连续4次入选上海制造企业百强,连续3次获上海市文明单位,获2019年全国电力行业设备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2018年度全国电力行业质量管理创新成果二等奖,入选全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产业升级取得新突破

以优质高端产品带动转型升级。推进非晶变产品转型升级,研发的新型非晶变产品在江苏、山东、天津等地挂网运行状况良好,成功投运智能产线,实现变压器关键工序自动化、智能化制造,提高了产品性能一致性。推进成套设备类产品转型升级,联合开发充气式高压成套设备等优质高端产品,完成产线建设,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建成直流支撑电容器研发及中试一期基地,完成套管生产车间分区改造。

以专业技术服务带动新兴产业。统筹整合区域营销资源和属地化技术服务能力,在江苏、福建、浙江等地加大运维业务开拓,带电检测、配网调试等运维业务不断拓展。签订加密终端模块服务合同,中标贵州、西藏等电力工程设计类项目,自主设计能力不断提高。在国内率先提出新一代多光谱综合巡检解决方案,设计开发真彩夜视型、紫外告警型红外热成像仪,有效满足电力设备全天候测温需求,产品在河南、江苏、上海、四川、陕西等省投入应用。大力推进配电房托管服务,形成园区配电房设备运行集中监控及维护解决方案。引进机器人带电作业技术,首次承接实施配网10千伏架空裸导线绝缘化改造项目。牵头完成三大直流智慧物联监控应用示范项目、GIS局放监测与预警中心平台,以及鄂州低压物联网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北斗基站建设共享模式,通讯基站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在铁塔宁波、衡水分公司、联通肇庆分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科技创新成果丰硕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完成电容取电的深度融合成套设备研制,并在厦门挂网运行。自主设计的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线路避雷器、500千伏及以下站用避雷器和高梯度氧化锌电阻片、2800伏/8000微法直流支撑电容器通过型式试验。完成地铁刚性悬挂复合绝缘子、10千伏方棒型绝缘横担研制。完成363千伏、550千伏变压器套管关键部件及±100千伏、±400千伏换流变阀侧直流套管样品、DBI互感器新产品研制。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小型箱变、环保气体绝缘成套设备、电站支柱复合绝缘子、干式玻璃纤维套管等实现产业化。自主研发的500千伏高压复合材料横担挂网运行,首次实现国内应用,有效解决线路走廊紧张问题。一体化可调型集合式电容器挂网运行。

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牵头承担7项国家电网科技项目通过验收。牵头获省部级科技奖励9项,其中获国家电网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首获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发明专利授权32项,发布国家标准1项,8项科研成果通过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等权威组织鉴定,“高可靠、高性能非晶合金闭口立体卷铁心配电变压器”整体国际领先,“提升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的若干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推进“电网雷击风险预防”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积极参与“耐热型极低损耗取向硅钢及S15型配电变压器制备技术研究”科技项目申报。“打造绿色供应链 推动绿色产业制造”项目获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社会责任优秀案例。

市场拓展稳中有进

稳固传统产品市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项目中标份额持续稳固,其中10千伏成套设备继续满额中标。江苏、浙江、山东、湖南、陕西、新疆等电网租赁类及配网节能类项目落地。绝缘子中标“青海-河南”等2条±800千伏直流、“张北-雄安”等3条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工程等项目,业绩稳居行业第一。中标西藏6座变电站年度首检项目、新疆110千伏-750千伏带电运维服务项目。

大力推广新产品。小型化箱变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大幅落地。获取输电线路在线监测装置、智能综合监测平台等产品资质,并在江苏、山东、冀北、天津等地签订中标合同。碳纳米铝合金金具、高压横担、变压器套管、覆冰监测、异常诊断装置等新产品取得应用业绩。降噪消防产品在张北-雄安、扎鲁特-青州等特高压项目中得到应用,抗爆门实现首次中标。

积极拓展行业客户及海外市场。圆满完成武汉军运会保电服务项目。重点加强市政交通、石油化工领域的干变、地埋变等产品销售,落地湖北、贵州、广西高速公路等项目,积极开展工程用箱变租赁、箱变运维服务项目。首次中标青海玉树治多县35千伏村级光伏扶贫项目接入外省主网施工项目,落地苏州邻水湾等居配项目,广州公交集团5个充电站场建设项目、宁波亚浆纸业背压汽轮机发电项目顺利实施。中标埃及电缆隧道巡检机器人项目。首次中标丹麦400千伏大支柱供货项目和沙特SEC13.8千伏间隔棒项目。

集约化管控不断深化

以增强风险管控能力为目标,着力推进管理集约化、资源集中化。营销体系优化完善投标报价、履约管理等各项制度、流程,及时与客户、生产中心、生产单位做好信息交互与沟通,确保项目履约顺利进行。研发体系整体策划技术及产品发展方向,统筹内外部资源,分层级实施优质高端产品研制。生产体系大力推进全流程管控系统建设和智能制造,强化生产计划管控、统一商务寻源、加强大项目管理,生产履约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流程体系大力推进全流程管控系统的应用,试点开展ERP系统适应性调整,推进业务管理及核算方式优化。

有序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019年3月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英大集团等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英大信托73.49%股权和英大证券96.67%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二条第(五)款(1)“重大的股权投资”所述。

2019年,随着营销体系集约化水平持续提升,重点省份重大项目积极推进,公司总体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但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收入结构、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变化等影响,导致在利润总额增长的情况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7亿元,同比增长5.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6.28万元,同比下降18.1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a、对合并报表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的影响

单位:元

b、对公司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的影响

单位:元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9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户,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谭真勇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36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由于工作原因,董事王剑波先生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谭真勇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由于个人原因,董事杨骥珉先生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宋云翔先生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荣华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听取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37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4名,监事张朋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李经纬先生代为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次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9-038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9年度,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为9,476,581.74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计为947,658.17元,加上实施上年度利润分配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截至2019年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28,385,489.98元。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案内容为:2019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19年,随着营销体系集约化水平持续提升,重点省份重大项目积极推进,公司总体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但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收入结构、所得税费用及少数股东损益变化等影响,导致在利润总额增长的情况下,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下降。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7亿元,同比增长5.0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6.28万元,同比下降18.13%。

鉴于母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净利润较低,考虑到公司长远、持续的发展需要,并为谋求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39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核销公司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负债核销的概况

根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公司组织实施了2019年末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清查核对。经清查,发现其中17笔应收款项合计387.01万元的客户涉及诉讼,胜诉但无法执行和清欠收入不足以弥补清欠成本等原因,相关款项已难以收回,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另外,发现其中112笔应付款项合计211.62万元,账款形成时间较长,债权人无追索且已超过诉讼时效的逾期应付款项,无业务联系,经多方确认,已无法支付。分类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意见为“经审核,我们认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资产负债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负债核销能够提高公司资产质量,真实地反映资产实际价值。

上述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处理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核销后,公司将继续跟踪上述应收账款客户的后续情况催收货款,尽可能降低公司损失;上述应付款项211.62万元将转入当期损益,增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8.72万元。

三、本次资产负债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2019年度部分资产负债核销事项。

4、本次资产负债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40号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减少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65.12万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本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应用指南》。

基于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一步明晰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按此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进行了重分类,同时将金融资产减值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按此方法,应收款项(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信用减值准备按账龄计提比例调整为:1年以内1%,1-2年5%,2-3年10%,3-4年30%,4-5年50%,5年以上90%,从而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相关金融资产预计减值情况。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按要求采用追溯调整法,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的,无需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后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执行该规定后2019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依据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