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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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八、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年末未分配利润49,699,025.48元,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7,171.56元。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目前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生产经营现状,拟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此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
额的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
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马克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关于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
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马克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
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暨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凌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
十八、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暨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邵守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十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
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3日。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凌晨简历:
女,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南京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厂厂长助理、总工办主任、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工会主席、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附件二:邵守言简历:
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艺博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车间车间主任、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第六、七、八届董事。
股票代码:600746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0-03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海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下议案:
一、《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公司董事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年报的全文及正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2、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充分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止本意见发表之时,没有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况;
4、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一季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质,人员素质好工作质量高,自本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工作尽职尽责,双方合作融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
2019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359人,从业人员1073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0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40,853.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7,178.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69.51万元,审计公司家数约5000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5,611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1.7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闵志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闵志强;于2019年3月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措施,除此之外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鲍伦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80万元(含税;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4万元。
2020年度报酬比上年度增加的原因是本公司于2019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资产及业务大幅增加。
本期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考虑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变化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公允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2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本着“互惠共赢、公平公允”的原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测,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纳川”)、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创普产业发展”)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关联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索普集团”)即将到期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签订,根据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一次批准后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年,需要延续本协议有效期的,需重新履行审议批准程序。(上述公司含上述公司本身以及现有及将来可能拥有的附属公司,本公司除外;附属关系指全资、控股或间接控制。)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宗贵、邵守言、马克和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八届十八次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以“3票赞成, 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初步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相关关联方采购原料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其交易价格依据国家定价或市场价格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对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中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且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已按有关规定对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拟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及2020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遵循了公平、公允的交易原则,定价合理,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与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结合未来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等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宗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05日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和销售;固态二氧化碳(干冰)的生产和销售;石油及制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煤炭、焦炭、兰炭、铁矿粉等的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等。
(2)镇江海纳川物流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许宝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5月12日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货物装卸;自备铁路、港口货运和专用运输及其他设施服务;管道运输(危险品除外);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货运代理;危险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煤炭、塑料及制品、钢铁及金属制品、机电设备及配件、通讯设备设施及器材、石油及制品、矿产品及制品、木材及制品、水泥及制品的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3)镇江创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翟国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方式经营,不得仓储);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的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尿素等的销售;谷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作物的种植与销售;禽类、畜类、水产的养殖与销售;建筑绿肥化工程与管理;日用百货的销售;国内货运代理;物业服务;清洁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限《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房屋维修;房屋开发;场地的租赁;住宿服务等。
(4)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波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23日
主营业务:常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钢结构制作安装;电气、仪表设备安装与维修;金属加工;化工流程自动控制设备维修;空调设计、安装与维修;防腐、保温施工与维修;设备和管道堵漏;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房屋建筑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公路工程养护;市政养护;苗木种植及销售;清洁和搬运服务;装卸及吊装业务;起重机械安装与维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以上相关业务咨询。
(5)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成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营业范围:软件开发;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网站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器材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方式经营)。
(6)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玲
注册资本:26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化工工程的设计;石油、化工、土建工程的技术咨询、培训、转让、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危险品除外)、焦炭、煤炭、钢材及金属制品、木材、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代办进出口业务手续。
(7)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金泉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龙吟坊商业街C1区106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加工和销售;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材料、环保设备的销售;污染防治方案咨询;环保业务培训;环保仪器的安装、维护;环保事务代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且不的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等的销售;商务咨询、建筑设计等。
(8)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禄强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象山镇长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的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且不得仓储);碳回收的技术研发;干冰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
(9)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
负责人:蒋文峰
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住所:镇江市镇澄路(化工开发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成品油的零售(按许可证经营);润滑油、燃料油的零售。
(二)关联关系
(1)索普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其持有公司86.85%的股权;
(2)索普集团持有海纳川25.2%股权,索普集团控股股东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纳川53.08%股权,海纳川董事长同时任索普集团副总经理。
(3)创普产业发展原为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2019年11月6日,创普产业发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相关规定,2020年度创普产业发展仍为公司关联方。
(4)2019年12月5日,江苏索普化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索普化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索普集团持有索普化建100%股权。
(5)索普集团持有江苏创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6)2019年4月30日,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索普工科”)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索普集团持有索普工科100%股权。
(7)索普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索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镇江东辰环保科技工贸有限公司(下称“东辰公司”)35%股权、持有江苏索普天辰气体有限公司(下称“天辰公司”)5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相关规定,东辰公司及天辰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8)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加油站(下称“加油站”)为镇江市华达物资总公司(下称“华达公司”)分支机构,华达公司出资人原为索普集团,2019年 11月18日华达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其出资人变更为镇江金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相关规定,加油站仍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能够正常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违约风险较低。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2、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3、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维保、运输、装卸、项目设计等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公司也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控制和清理。交易各方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定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1、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2、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暨对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
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索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暨对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签订《资金使用协议》,索普集团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用于偿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
●该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索普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资金,用于归还公司前期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有效期2年,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索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索普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胡宗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住所: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10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05日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和销售;固态二氧化碳(干冰)的生产和销售;石油及制品、石油配套物资、汽车配件、仪器仪表、阀门、五金交电、电器、水泥及制品、橡胶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煤炭、焦炭、兰炭、铁矿粉等的销售;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商务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不动产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等。
三、 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索普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资金供本公司使用,且无需本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资金用途为补充本公司的营运资金、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即将到期的有息债务等。
公司与索普集团签订了《资金使用协议》,使用期限为两年。
2、资金使用费率
利率水平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索普集团拟提供不超过2.5亿元资金供本公司使用。本公司无需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本公司使用上述资金按照实际银行利率支付,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3、上述资金使用可以提高本公司的资金保障,有利于本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对提高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的盈利能力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4、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要,本公司提出申请后,由索普集团将资金划入本公司账户,划拨借款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索普集团向本公司提供资金,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同意,于 2020 年 4 月28日本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参与表决的董事 3人,以 3票同意通过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独立董事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索普集团向本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前期有息负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支付的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暨对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资金使用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综合授信协议,以满足公司2020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本次2020年度授信总额预计不超过10亿元,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公司按照适当宽松的原则积极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授信资源,但在具体使用时将在考虑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按照满足公司需要、且对公司最为有利的条件来操作,具体以银行及金融机构与公司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为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集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财务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现金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对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 等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及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操作,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4月 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19年12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发了《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59号),核准公司向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91,925,8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
2019年12月20日,天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9)00149号),经审验,截至2019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691,925,810.00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998,347,262.00元。2020年4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020年4月13日,公司实施配套融资工作,4月16日,天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27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4月15日止,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5000万股完成,公司本次收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5000万元。因历史原因,公司注册资本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股份存在1038股差异,本次予以调整增加注册资本1038元,相应减少资本公积1038元。上述股份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1,048,348,300.00元。
根据上述股份变动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746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20-03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暨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董事范立明先生的书面辞呈,范立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凌晨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投票选举邵守言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一:凌晨简历:
女,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浙江大学化学工程系有机化工专业本科,南京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硕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厂厂长助理、总工办主任、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部部长、工会主席、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
附件二:邵守言简历:
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本科,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艺博士。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醋酸车间车间主任、技术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第六、七、八届董事。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