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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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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202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29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于2020年4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3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2020年4月28日前对《关注函》进行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各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实,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公司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争取于2020年5月8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3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康医疗”)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的原披露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由于受新型冠状毒疫情影响,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20年4月30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公司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期同步申请变更为2020年4月30 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2019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