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50版)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2270 股票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6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于2020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额度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上海华明高压电气开关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高压”)、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为华明制造上述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建设银行“e信通”业务可以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明制造提供供应链融资,华明制造参与该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在该业务下,华明制造供应商根据华明制造在该供应链金融平台确认的应付账款信息,可以随时向建设银行申请融资,提前回笼资金,公司为上述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明高压、长征电气为华明制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911.2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制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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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基本内容:
1、担保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合同所约定的担保范围为包含增值税的价税合计额。
4、保证期间:按银行办理的单笔融资业务分别计算,原则上不超过单笔融资业务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内。
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的具体担保范围、担保金额、保证期限及其他条款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华明制造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为华明制造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华明高压、长征电气为华明制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华明制造在建设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优质供应商在建设银行的供应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9,499,100.00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0.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8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制造”)、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因数控”)、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征电气”)、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华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为前述四家公司提供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尚需经过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解决华明制造、法因数控、长征电气及遵义华明因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同意为华明制造、法因数控、长征电气及遵义华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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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3日
注册资本:3911.225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主营业务:电力设备(除专项)(生产,销售,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明制造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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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6日
注册资本:5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明武
注册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222号附属用房301-325
主营业务:数控机械设备、智能电子设备、液压气动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咨询;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机械设备配件的加工、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电力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力设备配件的销售;工业自动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因数控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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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9月26日
注册资本:12979.9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建民
注册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电力设备、有色金属;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对外贸易;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征电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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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名称:遵义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09月23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
法定代表人: 肖毅
注册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设备、电器元件及电子产品的研制、设计、生产、销售;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铸造、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遵义华明系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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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与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以控制。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9,499,100.00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0.7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30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肖毅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雷纯立先生、独立董事陈栋才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20〕022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资金规模: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交易对方: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简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其应用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该业务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000万美元。
八、备查文件
1、《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0〕023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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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707.52万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13.91万元;本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72.41万元;本报告期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31.48万元;本报告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02.91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2019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为2,737.46万元,占本报告期净利润的17.38%,占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的1.1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