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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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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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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7 2019年度收入结构

表6.4.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合并口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信息科技服务收入。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609个,实收信托金额38,183,712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4.79%。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3 报告期内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和金融监管要求,以推动业务转型与结构调整为契机,开展实施多项创新信托业务。其中典型创新产品和特色业务如下:

(1)资产证券化业务保持较快发展。截至2019年末,本公司存续公募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708.24亿元,较年初增长24.14%;全年新增信贷资产证券化受托管理业务规模426.88亿元,同比增长13%,被中债登评为 “优秀ABS发行人”。2019年9月,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成功发行“兴银2019年第四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这是自2019年8月央行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以来市场上首单依据LPR定价的信贷ABS产品。

(2)绿色信托业务继续保持领先。截至2019年末,公司存续绿色信托业务规模658.04亿元,全年累计新增绿色信托业务规模237.85亿元,其中主动管理类业务占比65%,较上年同期显著提升。

(3)股权投资业务取得新进展。旗下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投企业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福建省首家、全国第四家过会的科创板企业,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批挂牌上市交易。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本公司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备注:本公司按照穿透原则,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本公司关联方管理。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集团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66,402.87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1,698.37万元。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财政部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当年税后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169.83万元;

2.提取信托赔偿准备。按照当年税后利润5%的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6,084.92万元;

3.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金融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余额原则上不得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2019年计提一般风险准备376.87万元。

4.本年度暂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210,314.58万元留存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报告期内股东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发生以下变动:

2018年12月11日,经原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筹备组以闽银保监筹复〔2018〕106号文核准,同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持有的本公司8.4167%股权。2019年1月,本公司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本公司原股东澳大利亚国民银行已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蓝玉权先生作为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提名的董事,于2019年2月2日向本公司董事会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

因本公司董事会换届原因,2019年2月24日,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林中先生、吴军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林艳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2019年4月,林中先生、吴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经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分别以闽银保监复〔2019〕163号、闽银保监复〔2019〕164号文件核准。

8.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因本公司监事会换届原因,2019年2月24日,经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冯开猛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叶美秀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非职工监事职务。

8.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2月24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小坚先生为本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保监复〔2019〕176号文件核准其任职资格。

2019年6月20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杨刚强先生兼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19年9月,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以闽银保监复〔2019〕384号文件核准其任职资格。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增重大未决诉讼事项1笔,系按照委托人指令办理相关诉讼工作。

8.4 报告期内,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上述处罚情况。

8.6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本公司的检查意见及本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通过对本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对本公司进一步加强信托业务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深化整治市场乱象等提出了监管意见。本公司认真按照监管要求,稳步推进业务转型,逐步回归信托本源,强化风险合规管控,规范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强内控建设及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合规稳健经营。

8.7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2019年1月30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B18版、《上海证券报》第9 版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及章程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闽银保监筹复〔2018〕106号)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澳大利亚国民银行持有的本公司8.4167%股权。

2019年3月7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B31版、《上海证券报》第59版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批复》(闽银保监复〔2019〕104号)核准,本公司结合股权结构变化就公司董事会组成及董事提名安排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

2019年8月31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B2版、《上海证券报》第210版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银保监局关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闽银保监复〔2019〕262号)核准,本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各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019年10月18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第B1版、《上海证券报》第106版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8.8 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坚持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守住风险底线,规范信息披露,强化信息安全,组织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受益人利益,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行业稳健发展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报告期内,本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要围绕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严控业务准入标准、提高产品服务与管理水平、强化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客户投诉处理质效、丰富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模式、加强与监管的工作沟通与汇报、保障内部消保工作培训成效、严抓内部消保考核与消保审计等内容开展。

内部管理方面,本公司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及下设专业委员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纲领性制度和运作机制;通过制订和完善投诉处理、信息披露、专区“双录”、个人信息保护、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员工行为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产品开发及服务等制度体系,定期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培训、考评和专项审计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产品与服务管理方面,本公司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对发行事项审核,提升产品消保管控质量;对各区域财富中心各类服务设施升级,优化客户服务体验;不断强化营销队伍管理,通过源头把控、事中检查、事后追责对营销推介行为进行全效管控。

投诉处理方面,本公司建立电话、来访、电子、信访等多种投诉渠道,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客户至上、实事求是、及时高效、力求满意、落实整改的投诉处理原则,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同时,本公司内部建立投诉考核与统计分析机制,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明确投诉工作责权利,切实保障投诉工作处理质效。

投资者教育方面,本公司不断丰富公众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形式,通过在各区域财富中心建设公众教育专区,充分保障宣传教育质量与覆盖面;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宣传月、“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丰富的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宣教效果;增加常态化宣传频次,面向公司客户以及不同的消费群体开展公益性、常态化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让金融知识宣传走入寻常百姓家。

10、本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计调查、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依法对公司依法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本公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履职,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自营资产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风险可控,拨备覆盖率得到大幅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显著增强;公司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19年度,本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切实夯实三道风险防线,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诚实公允。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在公司重大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进一步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1、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净资本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引导经营部门加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管理意识,加强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166.88亿元,净资本139.48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71.79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94%(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84%(监管要求为≥40%)。

1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围绕建设“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大力倡导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理念,注重发挥信托制度功能优势,加强金融创新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积极承担信托公司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工作融入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当中, 推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并在推动开展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本公司始终致力成为信托行业绿色金融业务的探索者和引领者,积极运用多元化金融工具创设丰富的绿色信托产品,通过绿色非标债权融资、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模式为绿色环保企业发展提供综合金融服务。2019年,本公司绿色金融业务稳步增长,主动管理业务占比显著提升。截至2019年末,本公司绿色信托业务规模658.04亿元,涵盖天然气、水利、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领域。

2019年,本公司继续秉承回馈社会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助力对口捐助的希望小学开展年度“优秀教师”和“三好学生”评选活动,对64名优秀师生发放奖励金4.05万元;积极开展扶贫扶智活动,携手上海星河湾中学与浦城县官田希望小学共同开展“公益远程视频教学”项目,通过远程视频形式,由星河湾中学针对山区学校在英语、音乐艺术等较为薄弱的学科方面提供公益帮扶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