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 罗订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隽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戴兴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20-02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1,096,174.57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8,752,874.58元。
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拟与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215万元,其中包括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订坤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20-02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司亏损,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编号:2020-02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1.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2亿元。上市公司2018年报审计148家(含H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10余年,至今为中矿资源、青青稞酒、同有科技、冠昊生物等近10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明峰
拥有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百洋集团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合伙人冯发明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为本公司提供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60万元,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35万元,合计人民币95万元,与上一期(2018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相同。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胜任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编号:2020-02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订坤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医贸”)与关联方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制药”)、德海医贸与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湖大健康”)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南胜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行贸易”)与大湖大健康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4、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和类别
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186503457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 年 04 月 10 日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晓贵
住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三组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保健食品、饮料(固体饮料类)、 其他食品(玛咖片、玛咖松花粉片、玛咖蛹虫草片、玛咖黄精片、玛 咖芦荟片、破壁松花粉片)的生产与销售;中药材(国家规定须报经 审批的项目除外)的生产与销售;门面出租。
(2)公司名称: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4L7P771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丽平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办事处建民巷社区建设中路348号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咨询;保健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旅游开发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老年文化服务;老年用品研发、销售;群众文化场馆服务;体育项目组织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和建设;食品、水产品、肉类、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电子设备、健身器材的销售;粮油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祖亮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湖南泓鑫置业有限公司和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泓鑫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泓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祖亮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胜行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均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拟与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215万元,其中包括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2、交易原则
(1)交易的定价原则及方法
①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如国家有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②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与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业务,将执行与其他经销商相同的销售政策,即符合同产品在同时期的市场普遍价格水平,或处于与类似产品相比的正常价格范围。
(2)交易的数量与价格
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拟与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大湖大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215万元,在此范围内交易双方签订具体合同约定实际交易数量和价格,计算交易金额。
(3)交易价款结算
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4)协议及合同生效条件
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和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可以借助关联方在大健康及医药等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渠道优势,提高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坚持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20-02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0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0日
至2020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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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所有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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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 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 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 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 年5 月 19日(9︰00 至 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联系人:杨明、张园美、杨波
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 邮政编码: 4150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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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