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地产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4,780,282.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905,113.19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32,617,487.23元。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09,30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16,99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220,738.12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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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目前已发展成为集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投资性物业运营、房地产金融等多个业务板块的上市公司。公司坚持以高标准助推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创新精神打造精品项目和品牌影响力。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板块,经营模式以公司自主开发、自主销售为主,主要通过销售房地产项目获取销售收入。公司开发销售的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北京、天津、杭州、成都等地,物业类型包括住宅、写字楼、酒店公寓、商铺等。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拥有丰富的开发经验和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致力于房地产项目的专业化开发、品牌化销售,深化产品、装修、景观的专业标准化程度并持续优化,打造绿色节能的房地产项目产品。
投资性物业运营板块,经营模式以公司自主建设、自持物业租赁为主,主要通过出租自持物业获取租赁收入。公司现持有的物业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三地,物业类型包括写字楼、酒店公寓、商铺等。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有针对性的运营策略,提高物业运营管理水平,强化高端专业的品牌核心价值。
房地产金融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主要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业务模式包括三类:一是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方式为主动管理;二是房地产顾问咨询,管理方式为协助客户管理;三是房地产资产管理,管理方式为向客户提供物业运营及管理服务。中融国富具备成熟的投资团队、完善的管理体制、专业的投资及管理能力。
(2)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中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在中央明确“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定调下,房地产政策继续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着重实行“一城一策”的调控模式,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持续收紧,市场调控趋于常态化,进一步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运行。
2019年,全国房地产销售较为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亿平方米,与2018年相比下降0.1%;销售额平稳增长,为15.97万亿元,同比增长6.5%,房地产调控效果显现。在持续的调控政策下,房地产企业的投资态度趋于谨慎。201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2万亿元,同比增长9.9%。但土地市场呈现降温的态势,2019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58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1.4%;土地成交价款1.47万亿元,同比下降8.7%。
房地产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单一的房地产开发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变化,各大房地产企业也纷纷探寻转型升级发展之路,谋求新的发展方向与功能定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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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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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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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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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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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767,118.94元,较上年减少69.7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4,780,282.12元,同比增长84.79%。截至201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711,496,965.23元,同比增长7.06%。
2019年,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压力和复杂的行业形势,紧跟市场动态,坚持守正创新,在主营业务平稳发展的前提下激发公司活力,整合新的赋能资源,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引入了新的国际化战略投资者,全球领先的物流产业运营商一一普洛斯集团的GLP Capital Investment 4 (HK) Limited成为公司持股10%的股东;公司完成了新的管理层调整,新的管理团队年轻化、国际化,具有整合国际国内新赋能资源及运营管理的综合能力;公司启动了用于员工激励的股份回购;公司调整了组织架构,优化了员工构成等。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了所持正奇尚诚、正奇尚信、正奇尚德、正奇尚惠和正奇尚予5家合伙企业合伙之份额及公司持有的阳光正奇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持有的阳光正奇30%股权;公司出售了全资子公司香河万通70%房产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投资性物业运营、房地产金融三个板块。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如下:
1、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2019年房地产行业依旧稳字当头,政策面上“房住不炒”仍为主线,强化地方政府稳定楼市的主体责任,随着各地因城、因区、因势施策,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整体稳定,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速均有所放缓。2019年度公司房地产项目合同销售面积3.3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8.27亿元,存货面积22万平方米,业务范围覆盖北京、天津、杭州、成都等一二线城市。房地产销售项目主要是天津万通新新逸墅住宅产品、杭州未来科技城综合产品、北京天竺新新家园住宅产品、杭州万通中心写字楼产品等项目。
2、投资性物业运营
2019年受宏观经济调整、资本流动性收紧等因素影响,写字楼等商用物业空置率升高,租金面临回调压力;但得益于减税降费等政策实施,同时部分地方政府出台支持商业服务业发展、促进消费增长等措施,提高了商用物业的吸引力,核心区优质写字楼出租率和平均租金仍保持高位。截至2019年末,公司持有运营物业总面积22.58万平方米,租金收入2.55亿元。其中北京万通中心写字楼租金收入占41%,出租率多年来稳定在90%以上;此外,天津万通中心和上海虹桥万通中心两个写字楼项目以及北京新城国际的酒店公寓和底商项目贡献了部分收入。
3、房地产金融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不断变革,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国富紧抓房地产企业各类服务需求的市场机遇,积极开拓客户及业务量。报告期内,中融国富实现净利润1.11亿元,较上年增长14.69%,中融国富超额完成了业绩承诺,业绩增长主要来自中融国富房地产资产顾问板块业绩提高。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一节、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说明。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主要为处置子公司,详细情况参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暨2019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S00194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3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决议;
2、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8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暨2019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0)第S00194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决议;
2、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 2020-02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19年度,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公司2019年度开竣工情况
2019年度,无在建面积;竣工面积7.93万平方米。
三、公司2019年度销售情况
2019年度,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近3.38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约82,676.97万元。
四、公司2019年度出租情况
2019年度,公司累计已出租房地产面积11.88万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约25,488.71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公司2019年度开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公司2019年度销售情况
■
3.公司2019年度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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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2020-030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一一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新增土地储备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开竣工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三、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销售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0.29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约5,423.45万元。
四、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出租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已出租房地产面积11.52万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收入约6,077.58万元。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
■
2、租赁情况:
■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09,30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16,99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220,738.12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1%。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4,780,282.1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905,113.19元,加上2019年初未分配利润1,373,334,764.80元,扣除已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分配的2018年度现金红利98,592,446.5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32,617,487.23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为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4,009,30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16,99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220,738.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21%。
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政策环境仍然偏紧,坚持“房住不炒”政策基调,严格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去化压力加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使房地产行业遭受了不利冲击,线下销售渠道一度暂时关闭,回款周期拖长。合理的分红水平可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房地产相关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投资性物业运营、房地产金融等业务板块。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开发周期长、投资回报期长等特点。目前公司正处于创新发展时期,公司将以改革为基础、赋能为手段,引领创新为方向、稳中求胜为前提的发展理念,年轻并国际化的团队为运营主力,打造新万通在新时代经济下的新一轮创造性发展格局,以期实现“新万通,新赋能,新发展”。公司在制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盈利水平保持平稳。基于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及房地产金融环境变化趋势,为有效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保障公司长久持续发展,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公司资金需求主要是支付经营性负债、工程款、回购股份、新赋能发展的储备资金等方面。
1、公司需储备自有营运资金支付经营性负债。根据公司房地产项目付款进度,2020年预计将支付项目工程款。
2、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6.58元/股,调整为9.76元/股,方案的其他内容未调整。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6,9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75%,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6,576,037.6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公司仍需使用大量资金回购股份。
3、由于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带来阶段性的影响,且疫情结束时间不确定,市场恢复前景还不明朗,公司需储备资金以应对不确定经营性风险。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暨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后市场竞争加剧、有较大的资金安排需求,公司需保有相对充足的流动资金。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且公司2017年-2019年度累计现金分红超过三年平均归母净利润的30%。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一定比例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
2019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占公司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20.21%,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公司2017-2019年度累计以现金形式分红276,271,435.77元,累计现金分红数额占三年平均归母净利润比例为64.34%,超过2017-2019年度三年平均归母净利润的30%。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计划用于以下用途:
(1)公司2020年实施股票回购计划,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防范经营风险,储备资金用于经营性负债支付;
(3)公司需要足够的现金储备以抓住机遇,实现新赋能发展;
(4)新冠肺炎疫情对市场带来阶段性的影响,且疫情结束时间不确定,市场恢复前景还不明朗,储备资金以应对不确定经营性风险。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将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经营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全体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暨2019年度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北京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北京分所于1998年6月成立。2012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也获准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德勤华永北京分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0层、11层,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北京分所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曾顺福先生,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从业人员7,143人,其中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超过50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27亿元。德勤华永为56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4,257.8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勖,项目合伙人李勖先生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勖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天义,项目合伙人黄天义先生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黄天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8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杰,项目合伙人刘杰先生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杰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15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也不存在其他机构兼职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拟支付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费用总额(含税价)计人民币2,000,000元,包括代垫支出、费用以及相关税费。2020 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授权管理层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意见: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与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3、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公司2020 年度拟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下转5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