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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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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46 公司简称:万通地产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玲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0.29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约5,423.45万元。公司累计已出租房地产面积11.52万平方米;累计实现合同租金收入约6,077.58万元。

2.4.1房地产开发经营情况(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2.4.2租赁情况(2019年1月1日-3月31日):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万通地产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2月4日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1)。公司于2020年2月4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万通地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99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275%,购买的最高价为5.51元/股、最低价为4.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86,576,037.6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原方案的6.58元/股,调整为9.76元/股,方案的其他内容未调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万通地产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2、认购股权投资基金

2019年,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1亿元人民币认购珠海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缴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签署《珠海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并于2020年1月22日根据提款通知书支付首期实缴资本4000万元以及出资溢价448万元。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