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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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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3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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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调整2019年1月1日期初数据: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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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调整2019年1月1日期初数据: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法定代表人:车轼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海洋 公告编号: 2020-02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 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