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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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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钱永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类 单位:元

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类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以21,431.16万元的价格,将城市客厅资产包转让给之江文旅产业股权投资(浙江)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受让方已完成孟河公司、星桥公司、 闲林公司、绍兴公司、坎墩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淳安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正积极与对方沟通,推进淳安公司股权交割事宜。

2、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旗下影院已于2020年1月24日起暂停营业,恢复运营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以及政府部门要求进一步确定。本次疫情对公司2020年度院线业务会带来一定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情况,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以减少疫情对公司院线业务的影响。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永华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