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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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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0版)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16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及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限制性股票计划中5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185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18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回购社会公众股的方式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19日相关公告)

2、2018年7月4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5日相关公告)

3、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1月19日相关公告)

4、2018年12月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二)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根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8年12月5日为授予日,授予197名激励对象399.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9元/股;授予59名激励对象518.885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9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办理完成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登记的197名激励对象获股票期权共计399.5万份,58名激励对象获限制性股票共计518.7858万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3日相关公告)

(3)2019年6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的股份2,381,000股,即以272,733,7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中发生派发股票红利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902元/股调整为4.602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69元/股。

(三)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情况

(1)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根据《2018年激励计划》、《2018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于吉鹏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万股,回购价格为4.6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7日相关公告)

(2)2019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根据《2018年激励计划》、《2018年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时建国先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对应的已授出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对应予以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万股,回购价格为4.602元/股。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其对应的已获授未行权的15.1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月2日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及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及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限制性股票计划中5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余185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期权第二期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解锁及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考核均达A或B1,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及行权条件,可解锁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及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及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限制性股票56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股票期权185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及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及期权第二期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1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ARTS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PTE. LTD.(拟定名,最终以当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 投资金额:600万美元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属于境外投资,具体实施尚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同时存在预期收益等不确定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展海外市场,加快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强化公司国际市场竞争力,拟以自有资金600万美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ARTS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PTE. LTD.”(以下简称“ARTS INTERNATIONAL”)。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加坡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RTS INTERNATIONAL ENGINEERING PTE. LTD.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注册地址:新加坡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该全资子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信息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未来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公司整合、吸收境外优秀的人才、技术资源,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有积极的战略意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但仍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商业环境和法律法规等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保障投资收益。

本次对外投资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17 证券简称:中衡设计 公告编号:2020-018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中衡设计裙房四楼中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22日

至2020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0年 4 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和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一2020年5月20日(周三),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

出现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2、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本次会议按照已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宛亭

(2)联系电话:0512-62602256

(3)传真号码:0512-62586259

(4)电子邮箱:security@artsgroup.cn

(5)邮政编码:215123

(6)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