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18版)

(一)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公司将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种类及规模,不做超出经营实际需要的复杂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做金融衍生品投机业务。

(三)公司风险合规中心将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工作所需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定期对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将定期组织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七、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金融衍生品投资的授权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达到交易披露标准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三)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金融衍生品投资的内控管理制度。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管理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业务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0-058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实施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首次执行日公司对尚未完成合同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对与合同相关的报表项目进行了重新列报。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财务核算进行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纸业 公告编号:2020-05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并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声先生和傅肖宁先生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并做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魏雄文先生和陈菡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吴星宇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江玉林先生、石春茂先生和熊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声先生、傅肖宁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山鹰纸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0-06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出售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聚焦主业发展,控制类金融业务风险,降低新冠疫情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Cycle Lin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环宇国际”)拟向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关联方泰盛(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泰盛”)出售山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6,00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20-045、临2020-047和2020-059)。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融资租赁公司股权,融资租赁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前期经营往来,截至2020年3月31日,融资租赁公司欠公司借款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98,508.47万元,应付本公司和环宇国际的股利款为人民币8,636.82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先生对上述借款、应付股利款及香港泰盛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还款协议》,截止目前,泰盛实业已向公司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9,000.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已归还公司借款人民币63,000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泰盛实业和香港泰盛应于 2020年12月31日(含)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7,000.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应付股利款人民币8,636.82万元支付完毕,并于2021年4月28日前,归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将密切关注交易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0-06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合计归还了12,000.00万元“山鹰转债”和“鹰19转债”前期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鹰转债”部分募集资金归还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下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鹰转债”)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2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102)。

2020年4月28日,公司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160,000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鹰19转债”部分募集资金归还

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人民币90,000万元的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鹰19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限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12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9-115)。

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1月7日、2020年4月21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000.00万元和4,731.75万元提前归还至“鹰19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20年1月8日和2020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0-004、临2020-050)。

2020年4月28日,公司将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鹰19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1,731.75万元,剩余78,268.25万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