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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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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5版)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瑾会计机构负责人:庄义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9年1一12月

编制单位: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法定代表人:马兴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冬瑾 会计机构负责人:庄义清

4.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24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

因公司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2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证发〔2020〕23号)的规定,公司先行披露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27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康美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26号,以下简称 “《工作函》”),具体内容如下: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晚间,你公司发布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相关专项说明。鉴于该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根据公告,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与前期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且公司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充分提示有关风险;同时应当严格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处理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数据及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核查未及时更正业绩预告的具体原因及有关责任人。

二、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全面、审慎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重大违规行为,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明确意见,充分提示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与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前期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涉嫌虚增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货币资金等信息披露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我部已多次督促你公司核实有关信息,做好整改工作。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落实有关要求,做好公司2019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工作,保证会计处理合法合规,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准则,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执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序,认真开展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客观、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并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等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对于查实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我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公司将认真落实工作函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0-025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家谦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一一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