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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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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75 公司简称:美都能源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出具专项说明及意见。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传统能源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业务包括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游的正极材料;金融和准金融;商业贸易;房地产等。

1.石油开采业务

公司传统能源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由下属全资子公司MDAE负责经营。公司通过原有MDAE专业技术人才与公司聘请的国内石油行业专家共同组成了MDAE目前的核心技术团队,管理运营和营销模式成熟稳定。目前MDAE拥有美国Woodbine油田区块、Devon油田区块、Manti油田区块以及位于德克萨斯州的Madison郡鹰滩(EagleFord)地区的SilverOak和Devon(2016)油田区块等共计五个油田区块,总面积约292平方公里,净面积约265平方公里。截止2019年12月31日,MDAE共有321口井处于生产或待生产状态,其中2019年新投入生产6口井,待压裂投产3口井。

2.新能源业务

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主要由公司旗下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瑞福锂业、海创锂电及德朗能开展,主要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及金属锂等锂电新材料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三元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产品生产与销售。

3、商业贸易业务

公司商业贸易业务根据上下游客户的需求来决定。2019年受内外部经济环境趋紧,国内外市场需求回落、经贸摩擦频发的综合影响下,较2018年相比,未发生境外贸易,境内业务缩减约36%。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努力,力争公司商业贸易业务尽快实现高质量盈利。

4.类金融业务与房地产业务

公司类金融业务由美都金控负责运营,其具有一批专业素质的金融团队,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美都金控为公司金融创新业务的主要载体,除继续开展小额贷款和典当等金融服务之外,稳健合规的落实金融服务的转型路线。

同时,公司目前从事少量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在二三线城市以商品住宅开发为主,近几年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

(二)行业情况说明

1.石油开采业务

2019年的国际油市被“双弱”基调下的供需角力所左右。2019年前4个月,在供应收缩的预期下,油价一路高歌猛进,布伦特一度逼近75美元/桶关口;随后,受需求不振担忧打压,国际油价快速滑落;下半年,在多空消息交织影响下,国际油价以宽幅震荡为主。2019年12月,受OPEC与俄罗斯等非OPEC产油国(简称OPEC+)达成加大减产力度和中美经贸磋商取得积极进展的激励,国际油价重拾升势。2020年起,受海外疫情及各石油生产国之间的影响,石油价位进入低位运作阶段,将会抑制或延迟石油公司的勘探开发投入,公司将实时跟随未来国际油价的波动进行合理的生产安排。

2.新能源业务

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国家的持续开放,海外新能源生产企业进入国内的市场步伐将加速,并随着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进一步退坡及新技术的不断产生,新能源业务将造成一定的冲击。公司将根据自身的产业转型需求和资金实力来合理优化目前的产业线布局,努力提示自身的盈利水平。

3.金融和准金融业务

金融行业一直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将坚定金融创新的转型路线,利用好现有资源,不断开拓外部资源。公司金融资源的发展方向将致力于为公司转型提供服务。

4.商业贸易业务

2019年全年,受国际贸易摩擦频发、全球金融波动加大、英国“硬脱欧”、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影响,世界经济竞争加剧。主要经济体增速逼近触顶,一些新兴经济体增速回落,全球经济增长趋缓,国际贸易、投资形势趋紧,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增长趋缓。在国际贸易形势趋紧的背景下,国际市场需求整体疲弱,外需下行风险不容低估。2019年,国际商品市场整体价格水平波动增大,表现为承压下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于2019年3月6日兑付及摘牌“18美都01”,本息共计 45,650,000.00元。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3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324元。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1.58亿元,净资产92.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4.6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第(一)项 的规定,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主体共22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0户,减少4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4:00时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时听取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号。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履职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了书面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为期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该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于2020年度对6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对4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详见下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提供的抵质押物,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日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的融资。

一、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二、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65亿内,可对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全资子公司的,对新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在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20亿内,可对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如在年中有新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新增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并请授权董事长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议案》

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规模为80亿元,具体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套期保值业务在内的防范原油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金融产品、新股申购、基金申购、参与增发申购、国债认购、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对上述资金进行具体操作。该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 关于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 2020年度开展套期保值相关业务,预计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用于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业务决策和实施,授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子公司决策层决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28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25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8日下午14:00在公司办公地4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9号。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美都能源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美都能源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和《美都能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16:00时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9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19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一028号。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时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4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 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6119人,合伙人数量19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具体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颜新才

颜新才,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

李海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新娟

王新娟,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6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颜新才、拟签字会计师王新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合伙人有一项行政监管措施,为新三板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年报审计项目,2019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三)审计收费经双方协商,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对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表示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实施转型计划,分别收购了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简称“德朗能”)、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鑫合汇”)及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创锂电”)。上述收购交易对方在协议中均对并购标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对照约定的 2019 年业绩承诺,上述企业未达到承诺金额,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业绩承诺情况

德朗能业绩对赌方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应为15,600万元,鑫合汇和七鑫科技业绩对赌方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应为31,500万元,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承诺2019年度完成业绩应为9,5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德朗能按照承诺利润计算基础计算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595万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鉴于鑫合汇和杭州优部落七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鑫科技”)目前的经营现状,鑫合汇及七鑫科技2019年度业绩完成专项报告已无法正常出具,2019年度业绩补偿目前无法正常计算。

海创锂电按照承诺利润计算基础计算的201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85万元,未完成本年业绩承诺。

四、业绩承诺未能完成原因分析

2019年度,公司因受宏观融资环境的影响,对支持新能源相关公司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且受到国家相关政策及新能源补贴退坡的影响,加之其市场整体融资环境不利,导致上述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一定的影响,致使上述公司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

2018年8月始,鑫合汇因受到互联网金融行业风波影响,大部分投资者进行提前赎回,鑫合汇遭受挤兑影响,在调整经营结构中,裁减了部分人员以节约成本,致使部分重要岗位人员流失严重,2019年上半年度,鑫合汇相关管理人员及其他业绩对赌方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进入停业阶段,导致未能完成相关业绩承诺要求。

五、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自2018年度审计完成后,积极与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相关人员通过电话、函、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公司也委派律师发送律师函督促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尽快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受疫情影响,上市公司于近日已启动对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的司法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详见公告编号:2020-104号)

根据2018年11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美都能源关于控股企业签署〈关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如德朗能动力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总数(即38,100万元),则上市公司有权立即向原股东发出要求其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原股东应保证在收到上市公司回售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回购上市公司持有的德朗能动力的全部股权(详见公告编号:2018-098)。目前,德朗能业绩专项报告已经完成,公司及时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开展回售前述股权的相关工作。

2019年6月,公司已委托律师并向相关所辖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鑫合汇业绩承诺方进行补偿义务,但因业绩补偿人员目前仍处于司法拘留状态,其涉嫌的案件已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导致公司对于业绩承诺方要求补偿事宜无法进入实质性司法诉讼阶段。截止目前,该事项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公司将时刻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接待日工作指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0年6月8日下午举行2019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 15:00一16:30

2、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德清大道299号美都中心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参加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请有意参与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预约,预约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预约电话:0572-8222216,传真:0572-8222278,邮箱:guoxiaoying1017@163.com。

为了提高本次活动的效率,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6月8日之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下转9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