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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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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29版)

√适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同时根据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将部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调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核算。

4.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适用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根据发生业务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4.4审计报告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7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的调整,对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收入准则,并依据上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2020年1月1日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公司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等内容的修订情况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8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专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0年4月29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2.1465万份

根据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或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0年4月29日为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92.146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3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8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3月27日,公司发布了《中金黄金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4月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6.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2020年4月24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

7.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满足授予条件,并同意授予7名激励对象授予92.1465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按照考核办法,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018年度个人年终绩效成绩均为合格(C级)以上(含)。

4.公司业绩达到考核要求,即达到以下业绩条件:

①2018年公司ROE为1.47%,不低于1.4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即-6.88%;

②2018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为4.63%,不低于4.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即-2.60%;

③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98.75,不低于10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即37.73。

其中: ROE=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100%;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率=(本期营业总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总收入)/上年同期营业总收入的绝对值*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应收账款净额+期末应收账款净额)/2]

(三)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确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0年4月29日。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预留股票期权92.1465万份。

3.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对应人数7人。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37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算的6年。

预留期权等待期为预留期权授权日到预留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24个月,在等待期内不可以行权。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预留期权自预留期权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2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以2020年4月29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92.1465万份股票期权。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股权激励计划公告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拟授予对象不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授予预留期权,仅考虑预留期权,则2020年至2024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为55,533.72万元。2020年-2024年,分摊的预留期权费用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7%、0.11%、0.08%、0.04%、0.01%,因此,公司施行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和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4月29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议案时无需履行回避程序。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以2020年4月29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92.1465万份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进行了核查,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四)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4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黄金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三)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四)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89 证券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0-025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2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有效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报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

(三)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四)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专项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