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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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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日涨跌幅将放宽至20% 券商股票质押、基金投资如何应对

2020-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刘艺文 何漪 ○编辑 孙放

作为此次创业板改革在交易方面的重要安排,将股票日涨跌幅限制扩至20%颇受市场关注。对此项新变化,券商股票质押业务、公募基金投资未来又将如何应对?

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配套业务规则,深交所的公开征求意见于5月11日截止。上证报获悉,券商可能将根据新的规则,调整存量的创业板股票质押业务风控标准,目前已有券商在着手准备。对创业板实施注册制后,新发行上市股票的质押业务何时启动,券商将等待监管层的后续评估结果。

此外,改革后的创业板市场也对机构投研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据悉,公募基金也开始行动起来,在风控指标调整、基金法律文件修改等方面展开研究,以迎接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机会。

存量股票质押业务将继续开展

据证券业内人士透露,按《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股票,或许将暂不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其他创业板股票则可继续作为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标的证券。

为何新发行上市股票暂不作为质押标的?该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股票上市初期流通股本较小,且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股票在发行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如允许股东以流通股质押,则可能降低股票流动性,不利于股票价格的充分发现。因此,有必要通过设置一定的观察期,以便于券商更加准确地估值和设置质押率、履约保障比例等风控指标。此外,对增量风险风控的针对性措施也需进一步完善。根据证监会关于防范化解业务风险的部署,将从供需两端入手,加强对金融机构、大股东的质押风险约束,有效控制增量风险。在增量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实施前,不宜将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纳入股票质押式回购标的证券。

与此同时,按照此次创业板改革在交易方面的相关安排,未来创业板存量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也将扩至20%,这对存量创业板股票的质押业务风控带来了新变化。

华融证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向上证报表示,涨跌幅限制的放宽,使股价在短期内有了更大的变化空间,可能影响存量质押项目的履约保障比例。尤其是履保比例短期内持续下滑,可能还会强化股票质押业务市场风险(股票价格)与信用风险(融入方偿付能力)间的传导,对存量的创业板股票质押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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