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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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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权激励制度改革“一石数鸟”

2020-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时娜 ○编辑 邱江

股权激励已成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凝聚力、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数据显示,自开板以来,截至4月24日,创业板共507家公司推出881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数量78亿股。超六成公司推出了激励计划,更有超两成公司推出多单激励计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的股权激励已成常态化。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如火如荼地推进。股权激励制度改革是本次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改革的重点之一,其优化完善也备受市场关注。

本次股权激励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灵活性,解决激励比例、激励对象、授予价格及实施程序等限制较多的问题。对于改革后的股权激励制度,上市公司翘首以盼。

四方面提升股权激励灵活性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表示,本次改革将使得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更便利,有利于激发上市公司内在增长潜力。

具体来看,本次改革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股权激励灵活性:一是提升激励比例上限。本次修订将股权激励上限从10%提升至20%,降低成长型公司持续推出多期激励计划的政策阻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更大力度的人才激励,强化人才绑定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是允许持股5%以上股东成为激励对象。本次修订明确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这有助于持续激发关键核心人员对公司业务拓展、研发创新的正向作用。”王骥跃说。

三是提高授予价格的灵活性。本次修订允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低于市场参考价的50%。“降低授予价格限制,能有效支持公司建立灵活自主的激励定价机制,并减轻股价波动对激励效果的影响。”有创业板公司董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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