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0-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15日;

2、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18人;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的股份数量为3,450,6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668%;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一、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月8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1月2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1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议案》,确定以2016年1月26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授予1,192万股限制性股票。

4、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92万股调整为1083.5万股,授予人数由142人调整为131人。

5、2016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共向131名激励对象共授予1083.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于2016年4月1日上市。

6、2017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股份数量为5,688,375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2%。解锁股份于2017年4月5日上市流通。

7、2017年5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838,500 股,回购价格为 5.9533 元/股。

8、2017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40,950 股,回购价格为4.8361元/股。

9、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125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要求,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10、2018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4月18日,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25人,解锁的股份数量为4,473,0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05%。

11、2019年2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6361元。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126,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调整及回购注销后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8,329,850股。

12、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121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要求,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13、2019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5月6日,解锁的激励对象共计121人,解锁的股份数量为3,515,4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8%。

14、2020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4361元。3名激励对象因不在公司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64,8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15、2020年3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业绩及其他条件均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解锁条件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锁要求,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 在解锁期内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 安排和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三、 激励计划设定的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情形。董事会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的解锁相关事宜。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股份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5月15日。

2、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3,450,600股,占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668%。

3、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118人。

4、 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由于何伟校先生、侯晓东先生、鲁尚毅先生、蒋志康先生、赵剑云先生、万勇先先生、濮卫锋先生、沈佳女士八人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