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版 特别报道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5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探索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共管账户”模式 投保基金公司成功调解案件千余件

2020-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红 ○编辑 朱绍勇

探索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共管账户”模式

投保基金公司成功调解案件千余件

⊙王红 ○编辑 朱绍勇

5月15日,正逢第二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下称投保基金公司)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运用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对投资者诉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开展线上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意愿并初步签署调解协议。

据悉,迄今为止,投保基金公司已经成功调解案件千余件,完成涉案调解金额1.25亿元。

“前述案件是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落地实施以来的又一次成功实践,实现了人民法院专业指导、投资者保护机构重点参与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效果。”投保基金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围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同探索实践特色化的“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共管账户”的调解模式,完成了多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涉诉调解的案件约550件,为投资者实现赔偿调解金额8500余万元。

早在2017年,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便共同合作,先行先试了“示范判决+委托调解”的纠纷化解模式,通过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判决确立裁判标准,明确各方的诉讼预期,引导当事人在专业调解机构的居中调解下多元化解纠纷,有效应对了证券侵权类案件当事人众多、涉案金额大、案件类型复杂、纠纷内容专业等问题。

“近年来的诉调对接实践经验表明,‘示范判决+委托调解’的机制有助于实现争议双方的和谐共赢;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提高维权的便捷性;有助于减轻司法机关的审判压力,提升审判效能。”投保基金公司表示。

同时,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共同探索,建立了调解机构与上市公司“共管账户”调解赔付模式,保障赔偿款项精准及时支付。上述模式也成为司法规范性文件所确认的专门调解机制。

在损失计算等疑难问题上,投保基金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对损失计算系统逐步优化升级,实现了全线上流程、自动化运算,累计为北京一中院提供600余起案件的损失金额计算。

此外,投保基金公司与北京一中院还发挥各自资源优势,构建多层次诉调协作机制。双方聚焦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认定和测算等证券纠纷中关键基础性问题,联合成立课题组合力攻关,依托投保基金公司的平台优势,汇集证券法领域的顶尖专家为诉调对接工作提供支持。

近年来,除了与北京一中院之外,投保基金公司还与11家法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针对一系列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积极实践“示范判决+委托调解+共管账户”模式。迄今为止,投保基金公司已经成功调解案件千余件,完成涉案调解金额1.25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投保基金公司积极利用在线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全部案件开展线上调解,完成376户投资者的调解款项支付工作,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此外,投保基金公司利用专门的投资者损失计算系统,为法院提供高效、准确、权威的专业支持。仅2019年,投保基金为北京、济南、杭州、广州等多家法院审理的超过2000起案件提供专业损失计算,涉及金额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