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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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0-04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枝山路13号C栋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丽娜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毛祥波、独立董事姜国梁、独立董事丁问司、独立董事黄桂莲以通讯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培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谭同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系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由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邢映彪、陈丽娜、何俊华、王培森、蔡琳琳、毛祥波;其中,邢映彪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7,363,840股,占总股本的33.37%;陈丽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2,407,760股,占总股本的29.12%;何俊华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34,720股,占总股本的0.41%;王培森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24,360股,占总股本的0.43%;蔡琳琳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06,560股,占总股本的0.31%;毛祥波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5,680股,占总股本的0.32%。该六名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议案9的表决。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议案7、议案9、议案10,已剔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投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迪、任谷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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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