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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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进展
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1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情况进展

暨换股导致权益变动达到公司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药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集团”)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或“可交债”)持有人换股,导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57.46%减少至56.37%。

202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贝集团的通知,中贝集团可交债持有人于2020年5月15日合计换股1,444,0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2020年3月6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罗月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本次中贝集团可交债换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权益变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备注:

1、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0-013),该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897,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6%。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九洲药业股份的情况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相加所致。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三)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因换股条件调整可能导致的实际换股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中贝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可交债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提醒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