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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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0-04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布减持计划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张天军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张子荣先生、徐鹏先生、王博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970,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6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1月4日和2020年1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0-003和2020-00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闫奎兴先生、党锡江先生、张天军先生、舒文波先生、杨远继先生、张子荣先生、徐鹏先生、王博先生、李晶女士、安民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拟减持股数合计不超过2,492,7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91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张天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5,000股,公司副总经理徐鹏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股,其余董监高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公司原董事何忠华先生、原副总经理胡建忠先生、孙宝安先生减持期间未减持股份,离任后严格执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董监高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期间,尚未减持完毕的董监高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方式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