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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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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8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过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南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南侧、南湾大道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珠自然资储2020-09),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此次竞拍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等。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总部”)及信隆共赢(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隆共赢”)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中信城开总部向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5,204,081.63元的无息借款,信隆共赢向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795,918.37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中信城开总部和信隆共赢将借款发放至指定收款账户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偿还之日止。

公司以持有的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42.35%的股权质押给中信城开总部,8.65%的股权质押给信隆共赢,为中信城开总部和信隆共赢提供给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无息借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核准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项并签署《借款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3)。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9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达文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会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0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参与竞拍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南侧、南湾大道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此次竞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珠海市香洲区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并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在珠海市香洲区投资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关于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为推进项目建设,公司和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合作进行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开发建设,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建设公司总部及研究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总部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根据《总部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与中信城开、信隆共赢(深圳)投资合伙企业合作成立了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现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参与竞买项目地块,宗地位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南侧、南湾大道西侧,地块面积为7977.66平方米,土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2,900万元(实际价格以竞拍价为准)。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进行的土地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拍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方式:货币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8号五楼517H室(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以自有资金开展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南侧、南湾大道西侧

宗地编号:珠自然资储2020-09

用途:商业性办公用地

出让面积:7977.66㎡

容积率:≤6.0

建筑密度:一级建筑覆盖率≤50%,二级建筑覆盖率≤30%

绿地率:≥20%

出让年限:40年

挂牌起始价:32,900万元

地块最终竞得价以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认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竞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为了落实公司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及与中信城开签订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推进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建设。若竞拍成功,对公司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六、其他

1.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为公开竞买,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竞拍程序,存在竞拍结果不确定的风险。

2.本次竞拍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1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总部及研究院开发建设,公司和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签订了《总部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与中信城开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总部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总部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与中信城开及其关联方另行设立的投资基金(中信城开及其关联方设立的投资基金以下统称“中信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由中信方负责筹集取得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开发建设所需的资金,并以股东贷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投入。公司以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为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股东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已与中信城开及其关联方设立的投资基金信隆共赢(深圳)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信隆共赢”)共同成立了项目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拟分别与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城开总部”)及信隆共赢签订《借款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中信城开总部向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5,204,081.63元的无息借款,信隆共赢向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4,795,918.37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中信城开总部和信隆共赢将借款发放至指定收款账户之日起至借款本息全部偿还之日止;同时公司将持有的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42.35%的股权质押给中信城开总部,8.65%的股权质押给信隆共赢,为中信城开总部和信隆共赢提供给子公司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无息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核准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项并签署《借款合同》、《最高额质押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信城开、中信城开总部、信隆共赢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2MA54JX8A6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六路8号五楼517H室(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吴治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4月23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以自有资金开展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状况: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无被诉讼与仲裁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截至2020年4月30日,总资产1,000万元,负债0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与公司关系: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有51%股权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拟与中信城开总部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中信城市开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乙方: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公司应当向中信城开总部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利息、溢价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公司应向中信城开总部支付的其他款项;中信城开总部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担保方式: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

5.担保标的:公司持有的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42.35%股权及出质股权产生的孳息和派生权益。

6.担保期限: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或质权人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延期到期之日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拟与信隆共赢总部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信隆共赢(深圳)投资合伙企业

2.乙方: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范围:主合同约定的公司应当向信隆共赢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利息、溢价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公司应向信隆共赢支付的其他款项;信隆共赢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担保方式:最高额股权质押担保

5.担保标的:公司持有的珠海赛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8.65%股权及出质股权产生的孳息和派生权益。

6.担保期限: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或质权人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延期到期之日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四、担保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有助于推动公司与中信城开的合作,保障公司总部和研究院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16,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4%(不含本次担保)。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总部与研究院项目的开展,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议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有利于推进公司项目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公司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2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有关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公司目前在会计核算时,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从公司房屋及建筑物预计实现服务年限或提供经济利益期限来看,其实际使用寿命长于原确定的会计估计年限,现行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已不能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为更加合理地估计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对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的核算要求,客观、如实地反映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变更前:

变更后: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尚未披露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股东权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变更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0-053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3日在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6月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楼西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子公司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 《关于子公司借款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0年5月2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谭海雁 李倩雯

(2)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3)邮政编码:519015

(4)电话:0756-3882955

(5)传真:0756-3352738

(6)电子邮箱:ir@sl-pharm.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8

2.投票简称:赛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所获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0年6月3日召开的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1、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