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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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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3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刘燕平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徐驰先生、张荣武先生、洪芳女士和董事袁岚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7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9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7-15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琦雨、程筱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和谢彬彬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和谢彬彬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76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0%。上述股份一部分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12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另外一部分来源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和谢彬彬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3,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及谢彬彬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61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3),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刘燕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3,094,000股,占总股本的0.98%。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实施期间内,公司股东刘燕平女士、谢建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