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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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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20-033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刘平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刘颖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简历:

刘颖川,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学学士,中级工程师。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广州科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门经理,保利(重庆)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保利(福建)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河南保利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甘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刘颖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朱征夫、李非、戴德明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