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6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6月5日
至2020年6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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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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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异地股东可以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还需提供与上述第 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3楼会议室,电话: 0512-66609915;
(五)登记时间:2020 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00--4:00 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6609915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和传播风险,不建议公司股东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参与表决,推荐采取网络投票方式。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6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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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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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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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与聘任高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于2020 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提名尹健女士为中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为中新集团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根据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尹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尹健女士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尹健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尹健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董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补选尹健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尹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裁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经审阅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副总裁的任职要求,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聘任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尹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2月出生,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毕业,大学学历。尹健女士从事苏州工业园区招商工作逾十年,拥有丰富的招商和管理经验。2002年4月至2014年8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招商局招商一处副处长、招商一处处长、欧美一处处长、副局长;2014年8月至今,任中新集团副总裁。
田雪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2月出生,本科就读于苏州科技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并取得工学学士学位和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田雪鸰女士从事苏州工业园区招商工作近二十年,拥有丰富的招商和管理经验。2001年1月至2013年7月,历任集团招商部高级执行员、副处长、处长、副总经理、南通分公司总经理、招商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中新集团总裁助理兼招商部总经理。
马晓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出生,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原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马晓冬女士拥有深厚的投融资管理及园区开发运营背景,现任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总裁。
证券代码:601512 证券简称:中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 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志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提名尹健女士为中新集团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尹健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在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为中新集团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中新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赵志松先生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田雪鸰女士、马晓冬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集召开中新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