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暨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前10天,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将会议通知送达或传真给本人。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恩沅主持,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奚英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相关人员简历:
奚英洲: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葫芦岛锌厂三分厂技术员、基建处冶金工程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厂厂长、综合利用厂厂长、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除本人上述任职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