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5 证券简称:姚记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5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东姚记”)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2018一2020年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月18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子公司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含前次3,000万元的额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启东姚记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办理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启东姚记与宁波银行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启东姚记扑克实业有限公司
2、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3、最高债权限额等值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四、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8.8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2,199.1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14.87%。除前述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