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银河证券为销售机构、参加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5月21日起,本公司增加银河证券为易方达科融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银河证券协商一致,自2020年5月21日起,本基金参加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银河证券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
■
二、关于本公司在银河证券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基金参加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
1.关于本公司在银河证券推出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元。银河证券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银河证券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银河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银河证券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基金参加银河证券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20年5月21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以银河证券相关公告为准。
(1)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手机APP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基金申购费率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柜台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银河证券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优惠活动期间,通过银河证券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银河证券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银河证券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一一易方达军工份额(场内简称:军工分级;场内代码502003)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50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20年5月20日收盘,易方达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易方达军工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相对于易方达军工份额,本基金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场内代码502004)为预期风险、收益相对较低的子份额。在因易方达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5000元而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超出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即不定期份额折算前的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和易方达军工份额。因此,原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2、相对于易方达军工份额,本基金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场内代码502005)为预期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子份额。在因易方达军工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5000元而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超出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易方达军工份额,即份额折算前的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与易方达军工份额。因此,原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经过折算,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的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高于折算前的杠杆倍数。
3、由于易方达军工份额、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易方达军工份额、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与易方达军工份额、易方达军工A类份额、易方达军工B类份额的折溢价变化相关的风险。
4、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易方达军工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阈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此外,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基础份额、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上市交易、基础份额与A类份额/B类份额之间的份额配对转换和基础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跨系统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5、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3月8日起暂停易方达军工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恢复时间将另行公告。
6、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即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