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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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依次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401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执行董事高立刚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年度股东大会

(二)A股类别股东大会

(三)H股类别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5,058,972,800股,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165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及点票监票员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注:上表中“股数”,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比”,指相关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第1项至第3项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是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A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A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表: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 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情况如下表: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H股类别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那希志先生、胡裔光先生、萧伟强先生向大会提交并宣读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3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监票与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晓光律师、冯霞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3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0年4月3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 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3408会议室采用现场及视频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8人,董事谭建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高立刚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次会议先后由公司执行董事高立刚、董事长杨长利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杨长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增值权第二期激励计划(H股)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3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杨长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0-030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5月20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杨长利先生、王维先生增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发布的有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23、2020-010),杨长利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维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增补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杨长利先生和王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附件:

杨长利先生,1964年出生,2020年5月20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杨长利先生在核电、核燃料、科技研发及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1996年6月至1997年11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担任国营405厂副厂长,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6月担任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副院长,于1999年6月至2006年7月相继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科技与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于2006年7月至2020年1月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于2020年1月至2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于2020年2月至今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杨长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杨长利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维先生,1970年出生,2020年5月20日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法学博士,经济师。王维先生在法律与司法、资本与投资管理、组织人事、党建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于2008年起相继担任广东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选办)副处长、干部六处(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和政治部主任。王维先生现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王维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王维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