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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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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8版)

2020-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8版)

为规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和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承担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和银行、保荐机构、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本公告日,专户存放募集资金136,885,885.24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5,636,841.53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注:实际募投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是由于实际募投资金投入金额中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间产生的利息。

截至本公告日,募投项目剩余金额131,249,043.71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减手续费净额 5,636,841.53 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85,885.24 元。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优化了项目设计方案;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充分利用资源,合理降低了成本和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并已验收交付,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

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36,885,885.24 元(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其他说明和公司承诺事项

1、本次拟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事项将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运营能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该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正邦科技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正邦科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国信证券对正邦科技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一121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6月8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公司鼓励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6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7年、2018年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第1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该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0年5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0年6月3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 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加现场会议的资格。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在2020年6月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内。请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后,请拨打公司本次会议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艾溪湖一路569号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30096(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6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艾溪湖一路569号公司证券部

4、邮政编码:330096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飞、胡仁会;

(2)电 话:0791-86397153;

(3)传 真:0791-88338132;

(4)邮箱:zqb@zhengbang.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7;投票简称:正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一122

债券代码:112612 债券简称:17正邦01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南昌邦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南昌邦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69,900万元出资与共青城同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共同设立南昌邦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南昌邦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2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0一095号公告。

2020年4月26日,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南昌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南昌邦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2020一097号公告。

2020年5月12日,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详见刊登于2020年5月14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南昌邦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告》2020一109号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合伙企业已收到各合伙人的投资额,合计人民币100,000.00万元。本次出资后,各合伙人均已完成了出资义务,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具体金额如下:

三、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