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蔡明通先生召集。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可转债发行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00亿元,合计60万手(600万张)。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票面利率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3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量。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发行对象
①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 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火炬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32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329手可转债,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为了进一步推进可转债的进程,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2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曾小力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可转债发行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6.00亿元,合计60万手(600万张)。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2、票面利率
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5.3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0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发行对象
① 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② 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 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火炬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1.32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329手可转债,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为了进一步推进可转债的进程,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情况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