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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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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0-05-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37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23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5月13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9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46,67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734,10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艾纯、艾利、重庆神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神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庆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重庆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3元。 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账户,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 0.207元。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关于中国居 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07元。如该类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 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缴纳,公司按照税前 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派发。

五、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3-88027304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0-038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邹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邹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其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邹镇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没有就本人的辞职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任何事项。

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谢安源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邹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邹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