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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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20-02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池材料、民用及动力电池、混合总成系统等。其中,公司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由控股子公司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HS 公司)开展,通过联合整车企业开发混合动力汽车,最终将混合总成系统(含电池、电机、变速器等)销售给整车厂;同时通过自有专利技术和试验设备,提供技术或检测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9 年CHS公司的各产品及服务(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油电混合动力系统及检测服务等)的经营情况,对应的销售数量或金额、销售地区,分析混合总成业务亏损原因,相关因素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2)CHS 系统业务提供技术检测服务的主要业务模式、对外检测和内部检测的金额和比例,公司预测2020 年检测收入将大幅提升的具体依据;(3)针对新一代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请分析对CHS 公司的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及生产线更新升级的具体影响;(4)结合公司在研发产品及已有订单情况,说明公司在混合总成系统业务的战略布局,面对亏损的应对措施,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2、年报披露,丰田国内的混合动力汽车所需动力电池均由参股公司科力美独家供应,科力美所需动力电池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均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科霸公司、常德力元供应。2019 年度,上述公司均进行了扩产,预计到2021 年6 月将扩产至48 万台套/年,同时公司钢带和合金粉等电池材料也正在进入丰田供应链体系。请公司:(1)描述科力美具体产品和生产过程,列示其近3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经营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等主要财务指标;(2)公司通过科霸公司、常德力元等公司向科力美供应电池材料的情况,包括近3年发生额、具体产品及应用领域、采购方式、交易定价及合理性等;(3)结合公司前期历次向科力美的增资情况,说明科力美相关资金的具体用途及产能变化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后续增资计划、向科力美增资并销售、定价等情况,说明交易实质和合理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收入确认合规性,是否可能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形;(4)结合目前订单及产能状况,说明上述公司拟产能扩张至48 万台套/年的测算依据,扩产的计划(包括厂房设备、人员及工艺流程开发等投入)、资金安排及使用进度、尚需投资金额及相关缺口,并明确扩产计划是否存在障碍;(5)除通过科力美供应丰田外,公司正负极板、泡沫镍材料等电池材料的其他应用领域、业务模式、销售情况及主要下游客户。

3、年报披露,公司民用电池分为锂电池和镍氢电池。其中,锂电池应用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宝等领域;镍氢电池应用于玩具、电动工具等领域。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近3 年民用电池中各应用领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2)说明锂电池的主要产品类型、业务模式、下游主要客户,业务收入同比增幅较高的原因。

二、关于公司的财务情况

4、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0亿元,同比增长9.88%。2019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余额合计5.14亿元,同比下降10.16%,主要系收回部分客户大额货款减少应收账款所致;存货余额2.40亿元,同比下降22.18%,主要系为了降低库存资金的占用而降低部分主材备货量及计提存货减值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各业务或产品类型对应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关联关系、应收账款本期发生额及期末余额、账龄、减值计提等,并说明公司1-2年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形成背景;(2)本次收回大额货款对应的客户情况,公司对下游客户的信用政策及回款情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对公司未来销售的影响;(3)说明降低的主材备货量的种类及金额,并结合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的情况,明确是否将对公司日常生产造成影响;(4)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30.81万元,主要系库存商品科目,请列示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产品或原材料类别、应用领域。

5、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余额合计19.39 亿元,占总资产的30.25%。2019 年度研发投入2.10 亿元,其中资本化金额1.71 亿元、费用化金额3,899.8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无形资产中73.88%为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请列示上述主要项目,及其形成背景、应用范围及对应产品;(2)结合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说明本期摊销1.24 亿元的具体依据,是否审慎;(3)公司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的具体条件、资本化开始的时点;(4)结合产业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开发支出后续是否具备转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在后续使用或出售是否具备技术上的可行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5)公司上述关于研发投入、无形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年报披露,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发生额为6,667.61 万元,同比增长158.02%;其中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2,767.75 万、其他费用2,394.4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的具体内容及形成方式,以及本次大幅增长的原因。

7、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为2.53 亿元。2019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为16.36 亿元,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为2.65 亿元,包括新增房屋及建筑物、新增机器设备等,本期减少固定资产为1.10亿元,包括报废处置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或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的相关情况;(2)本期以报废处置、其他原因各减少7,722.50 万元、2,768.15 万元固定资产的具体背景及合理性,是否具有经济实质;(3)公司在购买及建设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关联采购对应的交易对方、金额、具体采购品种,说明价格是否公允;(4)报告期内部分工程项目已完工或接近完工,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原因。

8、年报披露,公司2019 年末的货币资金为9.75 亿元,其中银行存款6.50 亿元(同比下降31.13%)、其他货币资金3.24 亿元(同比增长139.13%);公司2019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合计22.14 亿元,同比增长11.48%,其中长期应付款10亿元,包括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款6 亿元、应付融资租赁款2.95亿元和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承担较高负债规模和利息费用支出,保有大额资金的合理性;(2)结合票据使用安排,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存入的保证金变动的原因及业务背景;(3)佛山CHS 公司明股实债6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1.05 亿元的形成原因、债权人、期限、借款利率及本金偿付安排、资产抵押情况等;(4)结合各项债务的到期情况,说明相关的还款安排计划,是否存在障碍或相关兑付风险。

9、年报披露,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为8,224.40 万元,同比增幅为87.16%。其中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余额为7,206.23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本期该类应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0、年报披露,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发生额为8,484.46 万元,同比增长38.91%。其中代理业务费发生额654.89 万元、售后物料消费及维修费1,351.9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售后物料消耗及维修费发生的业务背景及对应的产品类型;(2)代理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及对应产品,目前发展情况;(3)公司销售费用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三、其他

11、公司连续9 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部分年度出现归母净利润交替盈亏的情况,公司2019 年度亏损3.58 亿元。请公司:(1)结合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核心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等,说明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亏损的原因,相关影响是否具有持续性,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2)近年来,政府补助、处置子公司股权、技术许可和委托开发等交易事项实现的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有重大影响,请分析相关交易定价公允性、会计处理合规性,明确是否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形。

12、近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高,部分年度超过经营活动及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入。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金额为5.25 亿元,同比增长40.77%。请公司:(1)明确投资现金流出的具体去向、投资进展、形成资产情况以及投资回报或款项收回情况;(2)请公司结合各项业务发展及资金投入安排、债务偿付期限及还款安排等,明确后续资金是否存在压力,是否将对公司造成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方法。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8日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提出的问题做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