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5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以及《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根据《信披办法》的修订情况,经与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现将相关修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做出修订,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fm.com)上的《〈上投摩根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重要提示

本次修改涉及基金合同中的释义、申购赎回、基金的估值和信息披露等内容,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

本次依据《信披办法》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所做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必须对基金合同进行修订,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相关修订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订自2020年5月3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

关于降低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

最低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6月1日起,降低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及最低赎回份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份额类别)

1、上投摩根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712)

二、最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调整

投资人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0.01元。

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最低赎回份额调整

调整后,投资人每次申请赎回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基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0.01份,如进行一次赎回后基金账户中基金份额余额将低于0.01份,应一次性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0.01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及最低赎回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途径咨询详情:

本公司网站:http://www.cifm.com

客服电话:400-889-4888

客服信箱:services@cifm.com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