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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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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3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一2020年6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上午9:15至2020年6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赫男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98,592,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016%。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98,592,7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股份2,271,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魏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2选举胡克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3选举周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4选举全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5选举邹方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1.06选举崔常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王典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02选举程名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03选举潘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宋耀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3.02选举王诗雨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8,5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271,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36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3人,参加通讯表决6人。经全体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魏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魏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胡克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魏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周治先生、全琎先生、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

2、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潘红波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王典洪先生(独立董事)和崔常晟先生;

3、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王典洪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程名望先生(独立董事)和邹方凯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程名望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潘红波先生(独立董事)和胡克勤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高赫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宋晓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宋晓刚先生联系方式及地址:

电话:0535-8882355 传真:0535-8886708 邮箱:songxiaogang@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说明:宋晓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杜娟女士、胡诚先生、邹方凯先生、崔常晟先生、宋晓刚先生和周志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聘任周志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王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王昭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35-8882355 传真:0535-8886708 邮箱:wz@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说明:王昭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史明玮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简历

魏翔:男,198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学士,美国伦斯勒理工学院建筑科学硕士半导体照明方向,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运筹学硕士金融工程方向。2010年10月至2014年12月,担任美国Noah's Ark Capital, LLC投资总监。2015年11月至今,担任上海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创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武汉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魏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克勤: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曾任职于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胡克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胡诚先生的父亲,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赫男:男,1981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07年进入公司先后担任总经理助理、副董事长、董事长,自2014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赛诺特(龙口)车轮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控股子公司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参股公司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高赫男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2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杜娟:女,1989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中信证券业务中心总监、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长期从事泛资管产品、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券发行等机构业务。

杜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诚: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士,美国克利夫兰州立大学计算机工程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创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胡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胡克勤先生的儿子,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方凯:男,1987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烟台隆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和公司销售经理、公司子公司兴民力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邹方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崔常晟:男,199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烟台隆赫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深圳广联赛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九五智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崔常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宋晓刚: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兰州大学,获理学博士学位,应用经济学博士后。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职于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职西宁国家低碳产业基金金融发展部副部长;2013年8月至2016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曾于2014年5月至11月借调中国证监会,2015年6月至12月挂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局任证券保险处副处长。自2017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周志军:男,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主管和子公司高级成本主管兼副总助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周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昭:女,1988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和金融学双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2011年10月进入公司就职于证券部。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于2016年4月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明玮:女,198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会计、龙口益通工贸有限公司主管会计、龙口新星纤维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自2010年3月至今任职于公司内审部,201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史明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37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1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宋耀忠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宋耀忠先生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宋耀忠:男,198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获得华中师范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专科学历。2003年参加工作,曾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涂装技术员、车间主任。现任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钢圈生产基地生产总监。

宋耀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38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0年6月1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经过与会人员讨论,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陈伟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届时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核实,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1日

附件: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伟涛: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曾就职于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采购部,2007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采购部,现任采购部副部长。自2011年3月15日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