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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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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29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高于10.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1%,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1,283,886.7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6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因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04,529,29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为24,865,159股)后1,279,664,1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6月2日实施完毕。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总股本一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分配比例,即255,932,826.20=(1,304,529,290一24,865,159)股×0.2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较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618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196188元/股=255,932,826.20÷1,304,529,29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一0.196188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拟回购价格由不超过(含)人民币10.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0.3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由38,095,238股调整为38,834,951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10.5-0.20=10.30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数量=回购总金额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4亿元÷10.30元/股=3,883.4951万股

此次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6 月3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28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1%,最高成交价为9.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81,283,886.7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规定,回购实施的过程符合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节奏和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股票回购期间不属于敏感期范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11月 12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8,338,700 股的 25%(即 12,084,675 股)。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