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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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65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债代码:113029,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2.66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2.58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5月28日

● 目前“明阳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53号”文核准,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1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70,000万元。并于2020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明阳转债”,转债代码:113029)。“明阳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12.6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及其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及2020-004)。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5月13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共拟分配现金红利107,618,345.48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79,722,378股,以此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28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根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明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

因此,“明阳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P=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一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派发现金股利“P=P0-D”计算,此次调整前转股价P0为12.66元/股,每股派息D为0.078元/股,因此计算出“明阳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为12.58元/股。

“明阳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除息日起生效,即于2020年5月28日生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