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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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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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形成“不对后附《上市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发表意见”的审核结论。公司董事会发表了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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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瑜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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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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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肖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瑜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瑜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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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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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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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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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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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将持有的部分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2019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