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7 证券简称:*ST刚泰 公告编号:2020-061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总经理魏成臣先生主持并担任会议主席。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阮孟国先生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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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资产抵押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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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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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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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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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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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5、6、7、8、9、10、11、12、13、14、15、16、1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11为特殊决议,未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中贵、冯严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6日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1楼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6日公告发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会议出席对象、网络投票的方法及时间,并说明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369号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6,98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43%。除前述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经验证,上述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347,6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209%;反对:1,331,8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791%;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6.《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6,8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8%;反对:1,072,6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2%;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7.《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8.《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1,947,6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7671%;反对:1,731,8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232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9.《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31,385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1.4593%;反对:366,771,891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8.5407%;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0.《关于2019年度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1.《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资产抵押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162,121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50.7157%;反对:366,517,391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49.2843%;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3.《关于2019年度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4.《关于2019年度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5.《关于延长公司第2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20,8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76%;反对:1,058,6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24%;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6.《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602,1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551%;反对:1,077,3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449%;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17.《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2,347,678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99.8209%;反对:1,331,834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1791%;弃权:0票,占本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0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验证,《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资产抵押预计的议案》未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其他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贰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李 强 冯严严
刘中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