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6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20-026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6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1,042,988,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6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020,870,3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3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22,117,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24,049,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932,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22,117,7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4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752,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4,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0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6%;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7%。

2、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714,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38%;反对102,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1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776,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617%;反对102,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56%;弃权17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27%。

3、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752,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4,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0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6%;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7%。

4、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752,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14,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0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6%;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7%。

5、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9,809,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89,946,673.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849,1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0,9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25%;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41%。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96,3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8%;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1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6%;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8%。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华东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4,834,5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6,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17%;反对28,5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6%;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8%。

6.0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834,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2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6,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4%;反对28,8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8%;弃权12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98%。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8,784,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70%;反对3,996,4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32%;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46,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5219%;反对3,996,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3%;弃权2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7%。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公司拟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834,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3%;反对39,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弃权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896,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4%;反对39,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22%;弃权1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773%。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增加经营范围)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849,5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7%;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91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41%;反对6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40%;弃权7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1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吕崇华、吕晓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