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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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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0-033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2号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惠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陈东先生、刘桂英女士、缪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春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引进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深圳市碧桂园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王惠文、王彦庆、王彦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各分项百分比之和大于100%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3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王惠文先生、王彦庆先生、王彦伟先生、董化忠先生、唐山市丰南区鼎立投资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148,602,157股不计入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平宽、李亚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