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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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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0-06-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胡健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新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本着专注、精简、节约、高效的组织原则,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新化化工(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万美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健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注销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化股份”)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化综服”)提供借款人民币不超过 8,200 万元,用于实施“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5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66.4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9年6月24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18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其中募投项目“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明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资两千万元人民币,新化综服已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事宜。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便于公司的管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化综服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万元借款专项用于“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58100吨/年废酸、11600吨/年废碱、10000吨/年废有机溶剂资源化综合利用迁建项目”,本次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经董事长批准可以延展前述借款期限,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归还。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健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借款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建德市新化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272007610X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

法定代表人:包江峰

注册资本:贰仟壹佰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30日

经营范围:制造:废混合酸加工以及本厂产品包装物;销售:本企业自产复合肥及废旧物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化综服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新化综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新化综服在增资时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化综服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化综服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6 月 6 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3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徐卫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上述事项与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化综服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8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1、中国银行结构性存款

2、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3、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4、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中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中国银行人民币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投资金额:12,500万元

4、产品期限: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8月31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0%-5.10%

6、资金投向: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高信用级别的企业短期债券、公司短期债券、中期票据、资产管理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资产。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建行结构性存款

1、产品名称: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收益

3、投资金额:10,000万元

4、产品期限:92天

5、预期年化收益率:3.90 %

6、资金投向:存款类。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工商银行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型

1、产品名称:工商银行理财保本型“随心E”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投资金额:6,300万元

4、产品期限:2020年2月20日-2020年5月26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2.50%-2.75%

6、资金投向: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 押式回购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计划等 ;三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类信托计划、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等。。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A款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A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投资金额:4,000万元

4、产品期限:95天

5、预期年化收益率:1.350%-3.270%

6、资金投向:利率挂钩结构性存款。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A股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期限灵活,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五、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