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成都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0年6月6日,公司已完成成都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的相关手续,领取了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并且顺利开业。
二、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分公司名称: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分公司负责人:沈和平
分公司类型: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
分公司经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7号航天科技大厦1栋23层1号
分公司经营范围:销售:A级锅炉,锅炉部件,金属结构件,三类压力容器,ARI级压力容器,核电站辅机,环保成套设备;服务;环保能源工程设计,锅炉制造技术咨询、开发、成果转让;锅炉安装、维修、改造(以上经营范围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机电设备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承包境外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安装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三、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分公司是为了适应公司整合中国西部市场优势资源,完善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的竞争力,辐射东南亚、南亚国际市场。
(二)设立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系从公司的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对公司的业务发展、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但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以适应市场变化,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三)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有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次设立分公司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3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追认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回避2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方西子重工的实际控制人,董事许广安在关联方西子重工的关联企业中任职,两人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36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志萍女士召集,经监事审议、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追认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进行的委托建设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超额部分工程计价口径与前期招标一致,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招投标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6月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认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0-03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超额概述及超额原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参与西子智慧产业园建设与改造项目及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同意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西子智慧产业园三期厂房改造钢结构分包工程,预计金额不超过7,250万元。改造过程中,钢结构分包工程预算总价为10,671.65.万元,超出原来预计金额近3,500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改造工期紧迫,原项目采用的是费率招标形式,原合同暂定价,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仅按照常规钢构建筑单方造价及暂定建筑面积进行预估,实际出图建筑面积有所增加,且建筑方案较常规建筑更为复杂;
2、在改造过程中,未来承租方山姆超市对公司厂房改造方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区域内增加了超市所需的诸多配置要求,较大幅度增加了工程造价;
3、改造部分区域为商业楼和停车楼,属公共商业建筑,为人员密集、重荷载功能区,结构设计的用钢量大,较常规建筑造价增加;
4、为营造商业建筑气息、美化外立面及屋面造型,设计院在最终的图纸设计中,除了主题砖墙外,在外立面、屋面采用大面积的一体板装饰墙板、装饰铝板墙和玻璃幕墙,大量采用折线造型,导致异性构件比例较多,构件加工制作及现场安装难度大,造价增加。
5、原设计方案中屋面采用铝板形式,费用概算列入幕墙工程范围,总包合同暂定价未包含该部分内容,最终图纸方案屋面调整为彩钢板形式,改为由钢结构分包单位负责施工,也大幅增加了钢结构部分的造价。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已提交杭锅股份2020年6月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董事长王水福为关联方西子重工的实际控制人,董事许广安在关联方西子重工的关联企业中任职,两人属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前期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关联交易金额已经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并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0年2月1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曹兆根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62号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1-1号西子联合大厦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704241216M
主营业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各类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轻型钢结构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制造加工:钢结构零部件;建筑工程;批发零售:钢结构零部件、材料,电扶梯及配件,起重机械,集装箱及配件。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西子重工钢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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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西子重工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60万元。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西子重工以及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71 万元。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招投标最低价中标,超额部分工程计价口径与前期招标一致。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子智慧产业园三期改造工程,有利于为园区引进必要的商业配套,满足入园企业及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园区的盈利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委托建设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