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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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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2020-06-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9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收入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约为人民币1,987,966.77万元。上述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0年6月12日上午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0年6月1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石文清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2人,代表股份3,314,791,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925%,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股份 40,028,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0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人,代表股份3,87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3,310,919,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014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公司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9,944,374,407份,当选非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为1,657,395,735份。周文霞女士、陈大力先生和龙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周文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314,705,547股

1.02.候选人:选举陈大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314,645,644股

1.03.候选人:选举龙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314,645,64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周文霞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9,942,670股

1.02.候选人:选举陈大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9,882,767股

1.03.候选人:选举龙飞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39,882,767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彭磊 方伟

3、结论性意见: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彭磊、方伟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天茂集团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天茂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9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文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对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做如下调整:

决策与咨询委员会成员:刘益谦先生(董事)、田熠菲先生(董事)、周文霞女士(董事),刘益谦先生任决策与咨询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成员:徐翔先生(独立董事)、毕建林先生(独立董事)、刘益谦先生(董事),徐翔先生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毕建林先生(独立董事)、徐翔先生(独立董事)、田熠菲先生(董事),毕建林先生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刘万富先生(独立董事)、毕建林先生(独立董事)、陈大力先生(董事),刘万富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议事规则遵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网站网址和电子信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网站及公司电子信箱进行了升级改版。现将网站网址、公司电子信箱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

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biocause.com

公司电子信箱:tmjt@biocause.net

变更后:

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ianmaogroup.net

公司电子信箱:tmjt@tianmaogroup.net

以上公司网址、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投资者咨询电话(0724-2223218)、传真(0724-2217652)保持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访问公司网站及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公司沟通交流。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 :2020-04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理益)函告,获悉新理益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明细(截止2020年6月11日)

3、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止2020年6月11日)

二、新理益股份质押情况

(1)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用于在万联证券的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0年6月11日,新理益持有本公司2,081,658,177股,累计质押1,420,282,500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50,800,000股,占所持股份比例为26.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5%,对应融资余额为16.8亿元 ,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420,282,500(含本次补充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8.2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75%、对应融资余额41.3亿元,还款资金来源为收回债权类投资,新理益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新理益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新理益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的影响。

三、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刘益谦先生和王薇女士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如上述股东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11日出具的《新理益质押明细》。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