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混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09版)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95%,对于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界定的“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主题主要聚焦于已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具有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中央国有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以及作为混改重点受益的部分行业的非国有上市公司,包括已实施或即将实施资产注入、集团整体上市、改制重组、资产证券化、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引入战略投资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重大项目导入等改革方式的个股。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从宏观环境、政策因素、资金供求因素、证券市场基本面等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风险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时机的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备选股票库包括所有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股票标的,包括已经实施混改或存在混改预期的国有上市企业以及作为混改重点而整体受益的部分行业的非国有上市公司。未来若出现其他受益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的上市公司,本基金也应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审慎的原则将其列入备选股票库。
在综合考虑混改主题上市公司行业流动性和估值水平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股票的基本面进行筛选,选择过程将根据基金管理人长期研究和实践验证形成的企业价值评估体系,应用基本面分析方法,以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基础,综合考察多方面因素对股票做出选择。
1、本基金在定性分析方面将侧重企业竞争优势及企业治理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获得长期增长的根本动力。本基金对企业竞争优势的分析将从企业的技术、管理、品牌和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同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主题的特点。本基金将选择具有市场优势的企业,主要是指公司现在或未来有可能在行业细分市场中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或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增长率;
(2)在公司治理方面,本基金主要是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
2、在定量方面,本基金将依据公司成长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侧重:
(1)对于成长股而言,本基金通过成长能力分析指标评估上市公司未来的盈利增长速度,重点关注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一系列指标;
(2)对于价值股方面,本基金主要关注点则在于寻找市场上被低估的股票,综合考察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等。
在混改进程中,各细分领域推进有缓急之分,各个地区之间混改推进速度也不尽相同。本基金将综合考虑政策推进的速度、市场趋势的判断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紧跟混改步伐,动态调整持有股票,对成长与价值股的投资比例进行配置。总体而言,成长股与价值股在股票资产中进行相对均衡的配置,适度调整,以控制因风格带来的投资风险,降低组合波动的风险,提高整体收益率。当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三、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采用宏观环境分析和微观市场定价分析两个方面进行债券资产的投资。在宏观环境分析方面,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债券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不同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微观市场定价分析方面,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投资策略有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增强本金投资的相对安全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考量宏观经济形势、提前偿还率、违约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情况等因素,预判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动;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线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沪深300指数是由沪深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300只股票组成,于2005年4月8日正式发布,以综合反映沪深A股市场整体表现。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因此,以“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反应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及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3月31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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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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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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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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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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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无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无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无
11.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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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2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中航混改精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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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中航混改精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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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5%。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2017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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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8%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在次月初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于2个工作日内进行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中的注册资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2、在“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等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avicfund.cn。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8日

